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62号建议的复函
钟洪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配置农村中小学课桌椅的建议》(第062号)收悉。经与綦江区财政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范配置课桌椅”的建议
根据国家标准《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 3976-2014 )要求,全区中小学应配备符合学生身高可调整高度的课桌椅。根据卫生健康委对学生的具体执法抽查中,对未按高度要求配备课桌椅的学校进行了整改,使之符合国家标准,从2019年至2022年,我区在利用改薄提升项目改善办学条件的课桌椅配备中,把国家标准作为必要条件之一,配备的27959套课桌椅全部采用的是可升降课桌椅,最大限度保证学生健康。其中2019年,永新小学配备200套可升降高度课桌椅,2022年,中峰小学配备318套可升降课桌椅,三会小学配备150套可升降课桌椅,升平学校配备36套可升降课桌椅。
二、关于“提高教师和学生健康使用课桌椅的意识”的建议
根据所提建议,下一步,加强学校教师和学生健康意识,利用校会、班队课等,加强学生正确坐姿的教育。有条件学校可在教室中挂放“身高与课桌椅型号对应表”挂图。要求各校每期开学前可根据学生的身高生长变化情况来调整课桌椅的高度,维修维护坏损的课桌椅。以保证课桌椅符合学生不断增加的身高的要求,消除影响学生健康的因素。
三、关于“落实政府保障措施”的建议
从2019年至2022年,我区共投入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资金518.798万元,采购27959套可升降课桌椅配备到各类学校,但是,我区仍然有大部分学校课桌椅仍然是十年前左右配备的塑料课桌椅或者是无法升降高度的实木课桌椅,因塑料老化等原因,损坏严重,部分学校学生仍然使用的是这种无法调节高度的课桌椅。对于学生课桌椅更新投入,区财政局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主动作为,与区教委加强沟通协调。开展好调研,专题研究合理性、必要性,在分配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争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逐步更换全区学校课桌椅为可升降课桌椅。
此复函已经蒲德莉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6月1日
(联 系 人:欧其,联系电话:1732933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