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DH015号建议的复函
罗太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布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第DH015号)收悉。经与区住房城乡建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规划编制情况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安全可靠”的原则,结合全区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区经济信息委委托华汇智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綦江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2025年)》规划编制工作,编制过程中先后征求了各街镇、规资、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规划内容,目前该规划已在区政府第三十七期工业经济会讨论通过,区经济信息委于2023年4月26日印发《綦江区2021年—2025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綦经信〔2023〕27号),对未来5年全区公用、公共充电设施作出总体规划。
二、充电桩规划及建设情况
(一)充电桩规划情况。按照《綦江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2025年)》规划及充分借鉴周边区县充电桩建设经验,规划建设充电桩。一是公用充电站(桩)。车用综合能源站:结合区域发展需求,拟在新盛北互通和通惠惠登路布局2个车用综合能源站,另外在永桐新城、安稳镇、扶欢镇、北渡铝产业园布局5个车用综合能源站,以满足城市及园区充电发展需求。公用充电站(桩):主要依托场镇所在地、公共停车场、加油加气站、医疗机构附属停车场、文体旅游场馆附属停车场规划新增建设公用充电站67处,规划新增公用充电桩810个。二是专用充电站(桩)、换电站。物流专用换电站:充分考虑綦江区在古南街道桥河组团、北渡铝产业园、通惠组团、永桐新城、关坝-扶欢循环经济产业园扶欢组团、安稳工业组团、赶水物流园的换电式物流车补电需求,在綦江区规划建设物流专用换电站7处。集中式专用充电站(桩):结合城镇交通发展规划,根据线路运营需求,合理布局公交专用充电站点,规划建设25处公交专用充电站,目前已有2处公交专用充电站(配置充电桩9个),规划建设23处小型公交充电站(结合场地实际情况布置充电桩个数);政务建筑附属停车场41处,共计1604个停车位,根据专用充电桩布局原则,共规划建设936个充电桩;学校附属停车场64处,共计2142个停车位,根据专用充电桩布局原则,共规划建设2142个充电桩;市政环卫点停车场共计规划建设23处,共计910个停车位,根据专用充电桩布局原则,共规划建设有183个充电桩。三是私人充电桩。私人充电桩主要服务于私人乘用车电动汽车,针对住宅小区充电需求,按照重庆市住建委关于充电配套设施相关文件要求,已建成的老旧小区按15%比例进行配建充电桩,新建小区按100%比例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
(二)充电桩建设情况。截止2022年底,綦江区有充电站共计44座(有342个充电桩),具体为:城市公用充电桩305个,公交专用充电桩12个,企事业专用充电桩25个。私人专用充电桩3577个。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綦江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已列为重大项目管理,由永诚投资公司牵头,会同綦江供电公司及有资质、有实力的建设单位,参与建设和运维管理。永诚投资公司预计投资项目资金7200万元,目前,已完成充电站投资、建设方案编制,正在进行渝南市场城区中心站、青少年活动中心、碧水蓝湾、科创中心、三江街道、中峰镇等区域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预计渝南市场城区中心站7月底前投入使用,科创中心、中峰镇区域充电桩8月底前投入使用,2023年底,在区内街道、主要需求乡镇、景区等完成站点布置。
三、下一步工作
(一)规范建设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2〕9号)文件,将持续督促永诚投资公司、綦江供电公司及相关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加快建设全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并规范运营管理,为广大群众出行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充电服务。
(二)强化部门联动。将会同区公安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局、各街镇等相关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占用、损坏充电桩行为进行查处,组织电力企业向业主单位提供用电安全技术支持,有效降低用户使用风险。
(三)加大宣传引导。督促电力企业以入户检查为契机,以企业服务网点、社区服务中心、物业为主要阵地,以宣传手册、微信、网络为主要方式,以充电桩使用安全、应急处置、事故警示、安全用电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安全用电宣传活动,不断提升用户安全用电意识。
此复函已经李钱松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吴锡建,联系电话:1363779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