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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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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设高庙社区居委会的建议》(第005号)收悉,经与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郭扶镇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撤村设居相关要求。根据《关于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的通知》(渝委办发202117号)文件要求,稳妥开展村级建制调整。城镇化进程中,村(组)集体所有的土地已被依法全部征收的,应当撤销村(组)建制;村(组)集体所有的土地留有少量尚未征收的,可根据实际撤销村(组)建制,社会服务可委托邻近村(社区)代管。结合实际调研情况,目前高庙村被依法征收土地面积不足村域面积的十分之一,撤村设居的条件尚不够成熟。

二、关于解决现实问题的建议结合建议材料及协办意见,村改社区的诉求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夏季旅游高峰期间,涌入游客增多,给高庙村两委管理服务带来压力。二是村改社区后,在专职干部配备标准、组织运转经费、专职干部待遇保障、工作经费保障均能得到较大程度的提升,能保证村干部在管理服务群众方面更有积极性。从第一个出发点看,高庙场每年夏天1万多常住人口多为候鸟群体,7-9月份在此歇凉避暑,其他时间均不在村内居住,因此镇政府、派出所每年夏季都抽调人员给予支援,既保证现有村干部及基础条件配置可以满足本村村民实际需求,又为涌入的游客提供了秩序维护等公共服务。这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的惠民利民举措,后续可以通过管理培训提升服务能力,购买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临时性服务等方式,继续提升群众满意度,达到灵活高效的管理效果。从第二个出发点看,村改社区确实在村干部待遇及基础设施方面能够有所提升,但其对村民及住户的直接获益并不显著,且在旅游淡季,场镇住户减少的情况下,可能会造成一定资源闲置或浪费的情况。三是高庙村是乡村振兴先行示范村和市级美丽宜居乡村,村改社区后可能会影响现有农业人口享受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倾斜或项目支持。

对您的建议,区民政局将持续进行关注,待到条件符合要求时再启动此项工作。

此复函已经冯永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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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孙莉,联系电话:4865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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