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的复函
刘克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度放开地摊经济的建议》(第176号)收悉。经与区城市管理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合理规划摊区。我委积极推进夜间经济集聚区规划发展,多次实地调研,拟培育营盘山“星市集”、1516美食街、红星“夜猫街”3个夜间经济集聚区。为方便群众消费,带动经济复苏,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各街道办理处,设置了一批临时果蔬售卖点、社区便民服务点、限时外摆餐饮摊点,各售卖点、服务点和餐饮点进行了划线和挂牌。
二是规范经营管理。已划定摊区由所属街镇社区或摊区组织单位统一管理,按照市场监管、消防、公安等相关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做到设置摆放整洁有序,环境干净卫生,不得使用明火和产生油烟,不得污染广场地面,社会生活环境噪声及固定设备噪声达标排放。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区城市管理局、所属街道城市管理执法队开展巡查执法,督促各摊点按要求经营,对随意扩大经营区域、经营范围和恶意占用的,坚决取缔,依法处理。
四是成立摊贩协会。条件成熟的基础上,可探索成立相关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但目前划点经营处于尝试阶段,不具备相应条件。
此复函已经朱鸿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翁春,联系电话:6128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