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63号建议的复函
朱治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綦江区城市夜间经济发展的建议》(第263号)收悉。经与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融媒体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夜间经济发展由区商务委牵头,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消防支队及街镇共同推进。分管副区长陈贤多次带队实地调研,拟培育营盘山“星市集”、1516美食街、红星“夜猫街”3个夜间经济集聚区。营盘山“星市集”已多次召开协调会,联合会审后实施。
夜间经济集聚区将实行划线、挂牌经营管理,已划定摊区由所属街镇社区或摊区组织单位统一管理,按照市场监管、消防、公安等相关要求,规范经营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做到设置摆放整洁有序,环境干净卫生,不得使用明火和产生油烟,不得污染广场地面,社会生活环境噪声及固定设备噪声达标排放。
区城市管理局、所属街道城市管理执法队开展巡查执法,以归店经营为前提,餐桌适度外摆便民疏导,落实“三有、三限、三控”,督促清扫保洁,及时清运餐厨垃圾,并指导街道、社区开展有关工作。
为方便市民停车,目前城区已在沙溪路、1516等部分路段试点运行夜间限时停车。下一步,区城市管理局将会同区公安局根据试点情况,充分总结经验,按需逐步推广,有效缓解“停车难”。
加强夜间经济发展宣传,充分发挥区融媒体中心全媒体平台传播优势,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特别是通过《胖妹来了》微视频栏目,积极推介綦江的好玩好吃好去处。同时,通过移动直播,广泛推广綦江夜间经济,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好区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专项资金、扩消费行动经费、惠民消费券等资金,支持商贸领域发展、促进居民消费、繁荣夜间经济。
此复函已经朱鸿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翁春,联系电话:61280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