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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30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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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议》(第33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的建立我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此建议可行。近期我局已组织人员对市级部门推荐的市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实地考察,由有关公司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拟重新选址,与我区垃圾中转站等项目配套实施建设,目前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抓紧筹备中。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垃圾长效管理,我局将加大对建筑垃圾垃圾的执法监督力度,联合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在节点路段设置扬尘流动检查站,检查过往运渣车辆和入城脏车。今年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32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75车次,设置检查点20余个,开展联合执法10余次,检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370余台次。我局还不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研判在建筑施工企业在文明施工管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研究处置方案,督促整改落实。同时与区公安局多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各街镇开展执法指导,加强执法力度。目前,渣土全流程监管达标率≧90%

根据您反映的我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价格偏高,在充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前提下,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将适时对接区发改委就建筑垃圾清运消纳价格进行商议。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3621

(联人:张元娣,联系电话:1522301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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