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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6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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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丁山镇垃圾分拣中心的建议》(第246号)收悉。经与丁山镇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另选址建设丁山镇垃圾分拣中心,将所有垃圾分类收集点垃圾集中收集到分拣中心进行二次分拣后再进行转运的建议

此建议暂不可行。丁山镇现辖71居,均按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配置了公共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设施588个(垃圾箱63个、垃圾桶525个)、配置农村户用垃圾桶1221个,场镇周边建设移动压缩式垃圾站1座(2个箱位,每箱每次能转运约13吨垃圾);按每人每天产生1.2kg生活垃圾计算,该镇6000余常住人口每天约产生生活垃圾7.2吨,现有收运设施完全能够满足该镇居民日常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需求。关于混装混运、夏天臭气问题,我局将指导丁山镇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组织动员,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四类垃圾,同时督促有关收运单位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勤消杀、勤收运、勤冲洗,箱满及时清运,避免长时间堆积。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争上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资金政策,支持街镇建设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水平。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3621

(联人:李开明,联系电话:486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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