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复函
董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枣园、香江丰源片区停车的建议》(第92号)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上升街设置收费停车位。按照《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规定,城市主干道不得设置路内停车位。上升街作为连线新康大道、210国道的重要主干道路,按照相关规定暂不能设置收费停车位。
二、根据区公安局协办意见,您提出的将康德城支路车辆限时停放时间改为18:30—次日8:00,该时段包含了早、晚车流高峰,可能加剧上下班拥堵程度,区公安局将根据道路车流情况,适时调整限时车位停放时段。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将联合古南街道,加强宣传力度,尽量引导车主将车辆停放至康德城地下车库。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
(联 系 人:田力,联系电话:1592279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