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7号建议的复函
罗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由国有公司收购场镇自来水厂的建议》(第317号)收悉。经与国资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区场镇水厂基本情况
目前,全区共有19座场镇水厂,为避免私人经营管理的水厂因为资金投入不到位、经营管理不到位、人员技术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场镇供水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区政府明确由国资委统筹进行回购。近几年,经过我局与国资委及各街镇的共同努力,陆续已收回了古南街道、安稳镇、石壕镇、打通镇、篆塘镇、郭扶镇、横山镇、永城镇、三角镇、永新镇、石角镇等十余处场镇水厂的经营管理权,目前仍有中峰镇、扶欢镇、丁山镇3个镇的场镇水厂还未收回。
二、未回购场镇水厂基本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安排,我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国资委做好中峰镇、扶欢镇、丁山镇3个镇的场镇水厂回购工作。经过努力,目前已摸清了这3个场镇水厂的基本情况。中峰、丁山、扶欢3个镇的场镇水厂均为私人私营,对于政府收购多数同意但存在抬价心理,其报价高出市场价较多(中峰水厂初步要价500万元、丁山水厂初步要价400万元、扶欢水厂初步要价1500万),为避免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区水利局和国资委一直在统筹指导涉及街镇完善前期资料收集,但由于企业要价与评估价格相差较大,导致回购工作进展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对于中峰场镇水厂,我局下一步会协助国资委及中峰镇政府积极争取多方资金,加快水厂回购。目前,中峰镇已将该项工作纳入2022年该镇重点办理工作内容,由镇主要领导牵头,分管政法、分管农业副镇长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每周向党委班子成员汇报工作开展和争取资金情况,限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截至目前,已与业主完成回购价格协商,回购资金准备,正在进行资产评估确认,待国资委、镇政府、私人业主对评估结果确认无误后,立即启动回购程序。
2.对于丁山、扶欢2个镇的场镇水厂,我局与国资委也将积极协助街镇,与私营业主商谈、共同聘请专业评估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及利润测算,就价格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由镇政府与私营业主签订买卖合同,商定资产、人员处置方案;最后由国资委再与各镇签订协议进行回购。
3.按照职能职责,我局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全区各街镇场镇水厂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协助区疾控中心做好各水厂水质监测工作,确保全区居民用水安全能得到有效保障。
此复函已经唐利超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2年6月22日
(联系人:罗柳;联系电话:13708317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