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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2号建议的复函


吴永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永丰小(一)型水库建设前期工作的建议》(第322号)收悉。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区相关部门在规划谋划、项目布局、改革创新等领域,全力支持隆盛镇经济社会发展。黄沙水库作为永城、隆盛两镇的重要水源保障工程,今年已经下闸蓄水,为下一步永桐新城开发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在《全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就隆盛镇经济社会发展水源保障事宜,储备了位于黄山村的小湾水库,拟按照小(二型水库工程建设,下一步将充分保障隆盛镇生产生活用水。

鉴于永丰河水源地为巴南区接龙镇桥边村叉田湾组,而永丰(一)型水库项目建设的淹没占地主要是在巴南区地界,且涉及的基本农田没有途径调整,为此,永丰小(一)型水库目前不具备建设条件。

此复函已经唐利超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2525

(联人:李斌联系电话:18983878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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