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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1号建议的复函


李吉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峰场镇人行大桥至板桥村堤坝路段河岸治理的建议》(第321号)收悉。经与中峰镇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局正在开展清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编制河流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公开竞争立项。清溪河中段中峰场镇人行大桥至板桥村堤坝路段河道治理部分我局将积极争取纳入该项目中,主要治理内容包括河道疏浚,新建防洪护岸段、亲水步道段、下河梯步、坡面排水沟等。因该河段雨污分流建设是由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建议请中峰镇与区环境保护局对接相关事宜。

此复函已经唐利超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2511

(联人:联系电话:18983878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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