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区生态环境局:
现将《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长江保护法》的建议》(第174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代表时参考:
一、多种形式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自2021年3月1日《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为了确保能有效地贯彻实施,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关于《长江保护法》的宣传活动:一是及时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街镇水利干部进行《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以提高职工的法治意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并进一步增强水利系统干部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六五环境日”等重大时间节点,进行线上线下联动宣传,线上主要通过新闻报道、网络知识竞赛、广场和公交车辆播放公益视频、发放公益短信息等方式,线下主要通过在人口密集场所采取摆设拱门、气柱、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制咨询等方式广泛宣传。
二、加强日常监管,狠抓工作落实
为了确保《长江保护法》能落地落实,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注重工作实效,开展了相关工作:一是加大日常河道巡查检查的力度,为期1次/周,以确保在巡查检查中能及时排查发现问题,对在河道范围内存在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给与了严厉打击;二是积极与区公安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委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打击一起”零容忍的原则,坚决遏制了乱挖乱采、乱倾乱倒的河湖“四乱”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将《长江保护法》纳入年度普法宣传的重点任务,让法律走进企业、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村庄,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严格根据法律要求,不仅限于对河道的执法检查,需要加强对水资源、河湖管控、水利工程等多方面的巡查检查、执法力度;三是要积极与公安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农业农村委、交通局等部门建立长效联动检查机制,确保长江流域河湖岸线规范化管理。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2年5月9日
(联系人:江茂;联系电话:1778382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