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区农村公路指路体系的建议 》(第18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按照2014年区政府印发的《綦江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和《綦江区农村养护专项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建立了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实行“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管理模式,即县道由我局下属公路事务中心负责管理和养护,乡、村道由街镇负责本辖区内养护管理工作。
我局管养的道路中,指路标志标牌均由设计单位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并安装。2019年,我局对国省道(含新升级国省道)指示标志标牌进行了更新补齐,共安装标志标牌约801块(单柱式标志牌411块,悬臂标志牌390块),至此,所有县道和重要乡村道与国省道搭接处有指路标志牌;县道与县道搭接指路标志牌基本齐全。同时,在日常养护管理中,按实际情况需要,适时在相应位置增设完善各类标志标牌。
街镇管养的乡村道路中,指路标志标牌均由街镇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并安装。自2018年开始,我区为高质量推动 “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建设,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綦交委发〔2018〕98号),明确农村公路建设时应配套完善交通、安全、警示、限速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确保新建公路标志标牌齐全。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指导街镇,在重要的农村公路上增设指示标牌,完善公路信息,营造更加便利的通行环境。
此复函已经李吉彬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2022年 6月20日
(联 系 人:杨朝亿,联系电话:85886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