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6号建议的复函
綦城管函〔2022〕133号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6号建议的
复 函
郭万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引导城市流动广告车有序退出的建议》(第306号)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管理。一是规范宣传载体。流动商业广告的载体在申报审批环节时,各相关部门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规范审批宣传载体。二是规范宣传时间、路线。为确保道路交通秩序畅通,严格对流动商业广告的宣传时间、路线进行审批,避免流动广告车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在人流量、车流量密集的道路上行驶。三是规范流动商业广告广播喇叭的音量控制,严禁使用高分贝广播音响,减少噪音扰民现象。
二、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多部门联合联动执法机制,从源头治理。联合工商、城管、环保等职能部门,对流动广告宣传车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行为予以查处,对存在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处,通过严查、严管、严处的高压态势,全力打击流动广告宣传车的违法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户外流动广告的危害,从源头抓好商家、车辆驾驶员的安全宣传活动,使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户外流动广告对自身、他人以及道路交通管理带来的巨大危害,让“游走广告车”合理化规范化经营,减少光污染、噪音污染,从而为广大居民提供平安、和谐的居住环境。
此复函已经王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王美婧,联系电话:13637909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