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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1号建议的复函


            綦城管函〔2022131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区届人大次会议第301号建议的


张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乡镇城市管理队伍执法权限和标准的建议》(第301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我局正在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对各街镇的城市管理执法权限是否以委托的形式下放进行商讨,各街镇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职责。

二、针对各街镇不文明行为统一的问题,一是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落实。比如《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占道经营、超门店经营都有界定;《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中对户外广告的查处也有相应的规定。二是根据各街镇的实际情况,镇党委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地方的规范。

我局将加强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开展对各街镇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增强公众的守法意识。

此复函已经王军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2628

(联人:王美婧,联系电话:1363790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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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城管函[2022]131号“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1号建议的复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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