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8号建议的复函
胡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原镇紫车站处增设公交车双向临时停靠点的建议》(第188号)收悉。经我局与东溪镇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确保我区街镇公交客运站点科学规划、合理设置、安全可靠,按照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在规划通惠客运中心至东溪公交客运站点建设时,由线路途经街镇政府主导,联合区公安局、区应急局、区交通局等部门共同进行现场勘查确认,站点的建设由辖区街镇负责。在站点具体选址上,主要采取原有班线客车站点,群众聚居集中,不影响车辆通行安全的原则来确定,并以当地街镇政府意见为主。
由于镇紫街场镇段属于老乡场,道路不具备建设公交站条件,如果设立临时停靠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不能保证乘坐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在规划建设时,充分考虑了群众安全乘车要求,在镇紫街场镇入口分别设立了“镇紫街站”和“分水路口站”,两站相距600米左右,既保证了乘客的上下车安全,也方便了群众出行。
此复函已经李吉彬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2022年6月20日
(联 系 人:刘启强,联系电话:4866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