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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6号建议的复函

傅秋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巡游出租车服务管理的建议》(第166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巡游出租车管理的建议

目前,我区巡游出租汽车共260辆,经营巡游出租汽车的客运企业共2家,分别是重庆汽车运输集团綦江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威通合力运输有限公司。为加强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客运企业建立有相应的学习制度,每月组织巡游出租汽车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不少于3小时的教育培训,重点对从业人员安全、优质服务、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

二、关于增加巡游出租车数量的建议

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主城区以外区县(自治县)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投放方案由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新增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的投放方案应当举行听证。随着我区城区不断扩大和城区道路线网布局,高峰时段群众“打车难”现象较为突出。为方便广大群众的出行需求,提升出行体验,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感。目前我局正积极对我区新增巡游出租汽车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和召开听证会情况,适时向区政府请示新增投放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由区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请审批,待审批同意后新增投放巡游出租汽车。

    此复函已经李吉彬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2022620

(联 人:刘启强,联系电话:48661516


附件下载:

121号人大建议第166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巡游出租车管理的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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