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320号建议的 复 函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320号建议的
复 函
李吉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中峰灵应岩建设“生命博物馆”的建议》(第320号)收悉。经与中峰镇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博物馆的设立相关规定
博物馆的设立能够较更好保存和展示文物,她能折射出一个地域的精神文化厚度,非常感谢您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发挥文化遗产作用的角度提出本建议。
根据《博物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设立博物馆应具备如下条件:“(一)固定的馆址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展室、藏品保管场所;(二)相应数量的藏品以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并能够形成陈列展览体系。(三)与其规模和功能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四)确保观众人向安全的设施、制度及应急预案。”第十二条规定:“国有博物馆的设立、变更、终止依照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并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
“生命博物馆”设立主体单位必须在具备馆址、展室、藏品及保管场所、研究成果、专业人员、办馆资金、运行经费、安全设施及制度等要件后才能申请设立博物馆,并报重庆市文物局备案,区文化旅游委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审批上报等方面给予相应支持。
二、“生命博物馆”片区涉及的文物保护
“生命博物馆”核心片区——灵应岩石桅子为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区文化旅游委非常重视该片区保护,近年来先后开展系列工作保护灵应岩石桅子片区文物。
(一)升级保护,提高“利用率”。2009年申报灵应岩石桅子为重庆市文物保护单位后,区文化旅游委加大对这一片区文物的资料收集与研究,2015年起先后召开三届与之相关的专题学术会进行研讨,增加媒体曝光度。自此,灵应岩石桅子被国内外学者熟知,成为行业文史研究重要“打卡地”。
(二)重点保护,提高“安全率”。2017年自筹资金5万余元,与中峰镇一起开展灵应岩石桅子片区的道路、环境整治工作,“擦亮”地域名片。2018年起将灵应岩石桅子纳入文物安全巡查重点监控点位,保证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文物安全。2021年报市文物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划定灵应岩石桅子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明确文保界限,防止非必要的建设性破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建设“生命博物馆”和配套建设生命文化主题公园片区的初衷是保护和宣传利用。下一步,区文化旅游委将以这两方面作为工作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保护再深入,争取多方支持,延长“寿命”。邀请专业文物保护公司编制《灵应岩石桅子保护设计方案》,报重庆市文物局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通过“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系统”申报市级乃至国家级文保专项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实施灵应岩石桅子整体性保护工程,彻底修缮文物多年以来的病虫损坏和风化损坏。
(二)宣传再发力,整合可用资源,提高“三气”。合理规划中峰灵应岩、柏树林片区文化遗产,与玫瑰园、清溪河流域自然景观等资源一起,设计精品旅游线路、引进产业,举办文体旅或者其他大型宣传活动,吸引更多游客前来参观旅游、研究创作,拉人气。研究灵应岩片区文化遗产,发挥特色地域文化资源优势,融入文艺作品创作,用诗、歌、舞、影视、书籍等作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时代强音,振名气。通过拉人气、振名气系列举措为乡村振兴赋能,推动当地村民增收致富,聚财气。
(三)行动再落实,聚合多方力量,走向“目标”。协助“生命博物馆”设立主体单位补充藏品、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要件,在展陈中分享生殖崇拜石刻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图文资料。将相关情况报告市文物局争取上级支持,同时,呼吁区内其他多部门一起努力,争取实现设立“生命博物馆”这一目标。
此复函已经经胡梅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
(联 系 人:刘莉,联系电话:17783877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