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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78号建议的复函

綦江卫健函〔2022141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78号建议的复函


江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第378号)已收悉。经我委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高度重视,切实改善基层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条件的建议。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基层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全区统一建设了区域医疗业务系统和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实现了电子病历一体化业务应用。同时,我们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基于医疗信息和健康管理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了医防融合、移动随访、慢病推送、随访提醒、信息调用等功能和应用扩展,能基本满足基层医疗机构工作需求。

二是建议区财政加大对基层公立医院财务投入,减少债务的建议。我委将继续加大与财政的衔接协调,积极争取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的保障力度,根据财政资金安排,逐步更新乡镇卫生院的基础医疗设备,改善病人就医环境,更好地满足老百姓的基本医疗需求。

三是加强基层医院绩效倾斜力度,加大继续教育资金投入,保障人才队伍稳定性的建议。我区基层医疗机构为差额拨款单位,资金主要由财政拨付、基本公卫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收入三部分组成,绩效方案由基层医疗机构在突出卫生公益性的前提下,坚持公平公正、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绩效考核原则自主制定,报区卫生健康委备案。基层医疗机构要着眼于提升基本公卫服务质量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技术水平,为辖区百姓谋健康的同时增加可支配收入,以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为人才提供学习提升平台,形成人才促进高质量发展,发展吸纳优秀人才的良性运行机制。

四是加大医保基金统筹力度的建议。我市医保政策实行市级统筹,区县医保局无权制定医保报销政策。对实行总额控制的医院,我局在年中调整时,根据当年基金预算结余情况,对超总额额度定点医院的门诊费用进行补偿,2021年按50%的比例进行了补偿;对两病门诊的费用,在年中时予以全额调整,不占用各定点医院的总额额度。

此复函已经罗开勇书记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628


(联系人:付显锋,联系电话:1592271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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