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綦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綦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6号建议的复函
蔺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古南街道飞鹅社区桃花源小区二期安置房的建议》(第36号)收悉。经与古南街道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整治飞鹅社区桃花源小区二期安置房屋漏水和屋檐琉璃瓦脱落的建议,可行。安置房小区二期工程于2012年10月竣工验收,居民自2014年入住至今已有8年,保修期5年已满,且我委于2014年1月与古南街道签订了小区物业委托管理协议,并交纳了大修基金。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古南街道,一是督促社区和物业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做好桃花山小区二期居民的宣传解释工作,维护居民生产生活稳定;三是在一期整治的基础上,做好居民对二期整治的要求、意见的收集;四是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形成整治方案后实施。
此复函已经霍小燕副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綦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
(联系人:张皓南,联系电话:17729668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