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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2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92号建议的

复 函


尊敬的李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项目支出管理的建议》(第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财政预算项目管理清单

2022年预算安排中,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立了项目库,将入库项目作为申报预算的基础。在项目年度上,项目入库前设置项目登记阶段,对项目期限和起始时间进行明确;项目分类上,将项目分为人员类、运转类、特定目标类三大类,运转类下设公用经费、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下设部门项目类、转移性项目类。同时在开展线下预算申报过程中,区财政将特定目标类——部门项目类再次进行细分,分设“底线民生、房屋及网络租赁、专项业务、事务活动、建设项目”五个类别,按顺序进行预算项目评审。在下一步的预算编制工作中,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项目分类完善项目库建设,分类做好项目评审和预算安排,积极做好预算项目包装策划,精准对接上级转移支付政策。

二、关于加大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力度

在人员支出整合方面,已探索开展村居干部几大员整合、村居务监察监督人员整合等工作,并将在新一轮区对街镇体制中予以综合考量。在2022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已对部分单位信息系统建设等项目提出预算统筹整合,下一步区财政将结合部门申报预算情况探索开展相关项目的预算整合工作。针对项目结余资金,区财政严格按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对2020年及以前的所有结余资金、2021年区级结余资金全部收回,统筹用于重点急需领域;对需跨年建设的项目,根据其项目必要性和推进情况对资金进行结转使用,保障相关项目的建设。下一步区财政将继续严格依照结转结余资金管理要求,对沉淀资金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

三、关于加强重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

区财政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提,对预算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全覆盖。区财政局每年选取资金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建立了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预算经费进行浮动。下一步,区财政局将在2023年预算安排中,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关于完善项目支出考核报告机制

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区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执行的调度,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积极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全力以赴为法定增长、市对区考核做好保障。在项目支出方面,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拨款,合理安排支付进度。下一步,区财政将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对低效无效资金予以削减或取消,对沉淀资金按规定收回并统筹安排。

此复函已经王红霞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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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翁琳琳,联系电话:4866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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