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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6号建议的复函

刘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永新镇自然保护地合理调规的建议》(第296)号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与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在保持相对集中连片且总体面积不减、不破坏生态系统、不损害生物、确保必要的生态保护空间的前提下,充分满足永新镇发展实际需要,留足必备的建设空间,因地制宜对自然保护地内的项目进行调规,调出保护地范围。

2019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文件精神,稳步推进我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在保护优先、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将保护价值低的建制城镇、村屯或人口密集区域、社区民生设施等调整出自然保护地范围,并为公益民生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留出适当空间。因此我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启动了全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编制工作,反复征求涉及街镇和相关部门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綦江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并经区政府同意后,于2021年3月将《预案》成果资料报送了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目前《预案》数据已锁定,正在等待后续工作安排。

二、加快自然保护地调规速度,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需要,这样既能保持生态,又能促进乡村振兴和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文件精神,2025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我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正在稳步推进我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调查评估、预案编制及审查报批、法律法规修改、按照程序审批等,因此只能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

此复函已经蔡长勇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2022年5月18日

(联系人:李薇,联系电话:48652768)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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