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80号建议的复函
杨义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退耕还林地林下种植中药材的建议》(第280号)收悉。经与区卫生健康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林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新时期随着人民生活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支出持续增长,推动中医药产业成为最具发展潜力的产业。当前,中央相继出台政策,将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区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为中心,着力加快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技术和产地加工技术的示范和推广,累计发展林业产业面积达20余万亩,其中发展黄柏,杜仲,枳壳,厚朴等木本中药材产业面积6.7万亩,同时也鼓励和支持在上一轮退耕还林中进行林下中药材种植,以发展我区中药材产业。
虽然我区中药材产业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来说,还存在中药材种植规范化、规模化程度不高,加工能力不足,龙头企业少,品牌建设乏力,科技支撑力度不够,扶持政策少等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发展中药材产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近年我区发展中药材产业虽然在发展,但对中药材产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影响和削弱了对该产业的投入,制约了中药材产业发展。目前,我区中药材种植还处于初级开发阶段,主要以家庭种植为主,缺乏集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大企业运作,专业性人才匮乏,规范化和产业化程度较低,质量和效益不高;二是本区能投产的中药材总量少、分布散,且多为早些年栽植的一些老品种,加工开发水平较低,主要依托传统烘、烤、切、刨、晒、晾等加工手段,新药品、新剂型、新工艺的研发极为欠缺,市场竞争力较弱。产品销售大多以农户为主,抗市场风险能力不高;三是中药材市场交易体系不健全。中药材流通体系缺乏全面规划和市场预测,缺乏流通大企业带动。目前全区中医药企业仅有1家,为重庆三立堂中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2021年,全区各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中药饮片收入约4683.9万元,但绝大多数中药材为外地引进;同时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中药材加工企业同种植户未建立起稳定的合同关系,没有长期稳定的药源基地,农户被动承担市场风险,收益不稳。
你所提的建议都很有针对性,但有些根据我们区的实际情况,需要逐步开展,我们将在下一步产业发展、完善过程中予以充分考虑和参考吸收。一是关于由区级相关部门与中药材需求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确保市场销售的建议。根据我区目前仅有1家中医药企业的实际情况,我们摸清家底,以实有中药材发展具体情况,与企业开展对接,签订合作协议,同时通过招商引资、公司引进等方式,指导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的方式建设中药材基地。二是关于由区级相关部门制定支持中药材发展的产业扶持政策,并进行技术指导的建议。现目前针对中药材相关产业的扶持政策,主要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新一轮退耕还林产业发展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针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种植的杜仲、黄柏、厚朴、枳壳、佛手柑等中药材,享受国家每亩1600元补助(每亩种苗400元补助和每亩种植、管护1200元补助)。后期我们将继续向上级部门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同时以资源整合为抓手,采取“公司+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方法,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载体,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大与农科院、中医药研究所、农业大学等机构开展科研合作力度,加强对已栽植中药材的技术指导,加大苗木管护力度,保证好产业发展成效。
下步,我区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相关政策,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中药材产业加快发展。一是建设道地药材基地。围绕重点产区重点品种,培育以黄柏、杜仲、枳壳等为主的木本中药材产业,建设木本中药材示范基地,鼓励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健全“企业+种植大户(合作社)+农户+基地”生产经营模式。完善种植基地排灌、道路、监控等基础设施,逐步转型升级为现代产业园区,突出道地特色和产品特性,打造一批种植规模化、设施现代化、生产标准化的道地药材生产基地。二是构建中药材生产加工体系。以引进中药材企业为抓手,积极推进木本中药材产地加工,鼓励在木本中药材主产区和集散地建设道地药材产业初加工基地,引导中药材加工企业向特色中药饮片炮制、大健康产品等精深加工方向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中药材产业附加值。三是强化林下中药材科技支撑。加快产研精准对接,开展中药材选优育种、无公害绿色种植技术、中药材新品种培育以及中药生产关键技术、质量控制技术等研究。
重庆市綦江区林业局
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刘妍,联系电话:48671691)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