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复函
李红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好〈长江保护法〉的建议》(第174号)收悉。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区公安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纳入国家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大又把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进行推动落实,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更是长江流域保护和治理发展史上的里程碑。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放在首要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快推进山清水秀美丽綦江建设,全区区域环境质量得到了持续改善。
2015年綦江河北渡和蒲河寨溪大桥两个国控断面为Ⅲ类水质,2018年至今上述地表水国控断面及市控断面均提升并保持至Ⅱ类水质。从2019年起,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水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态环境突发事件。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日益增强。
一、您提出“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的建议可行,已采纳该建议
为了确保能有效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关于《长江保护法》的宣传活动:一是制定了《綦江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方案》并向市人大报送备案,于4月20日在营盘山广场开展长江保护法现场专题宣传活动,联合水利、农委等各部门展出贯彻长江保护法、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措施成果,发放长江保护法法律单行本、宣传资料等;二是各部门、街镇根据相关要求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以提高职工的法治意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并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六五环境日”等重大时间节点,进行线上线下联动宣传,线上主要通过新闻报道、网络知识竞赛、播放公益视频、发放公益短信息等方式。线下主要通过在广场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制咨询和“保护綦河”志愿服务行动等方式广泛宣传。四是在区级全媒体平台发布“966566”城乡建设服务热线、“12369”环保热线和水利“12314”监督热线,鼓励群众对私搭乱接、违法排污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出台了《綦江区群众信访举报破坏水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处理与奖励办法(试行)》,对核查属实的举报进行奖励。倡议市民自觉维护綦河生态环境、自觉抵制污染綦河行为、积极监督举报违法排污行为,营造了生态环保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您提出“建立完善部门协作机制”的建议可行,已采纳该建议
一是环境治理责任得到压紧压实。建立《綦江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协作制度》,出台实施《綦江区生态文明建设督查考核细则》《綦江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进一步强化。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区、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并涵盖所有河库,制定并实行“一河(一库)一策”,有效推动解决了一大批涉河涉水问题;二是环境治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区生态、水利、公安、卫生、农业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现场检查》《綦江区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专项行动》等各种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各街镇、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取得成效。出台《綦江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强化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有力打击水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三是环境治理区域联动监管。积极推动与周边7个区县签订《綦江河流域及过境河流跨区县联防联控协议》《渝黔两省四地(綦江、南川、万盛、桐梓)区域环境保护及联合执法工作协议》,建立实施跨区域河流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共同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的环境问题。按照“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要求,分别与江津区、万盛经开区签订《綦河、蒲河跨界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共同努力提升綦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三、您提出“加快推进涉水项目建设”的建议可行,已采纳该建议
(一)城镇排水规划建设得到进一步统筹
结合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求,启动了城镇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科学合理布局污水处理设施和雨污管网改造。目前,已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雨污管网进行了全面的摸排,编制了《綦江区城镇排水系统专项规划》,建立了城镇排水项目库,加强项目统筹。綦江城区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工程(沙溪、九龙片区)累计完成1450m,大石路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正在开展雨污管网和箱涵内改造工作。
(二)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得到进一步改造完善
綦江城市污水处理厂以及20座镇级污水厂分别完成了一级A提标改造和扩容技改工作,出水稳定达标排放。共同片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有序推进,目前累计完成挡墙基础施工230m,挡墙浇筑约5600m³,挖方约12万m³,填方完成约2.6万m³。完成三角吉安、石角干坝污水处理站建设,新建綦江北互通、恒大片区城市污水管网8.6km,新建东溪镇竹林堂、扶欢场镇、郭扶场镇、横山场镇二三级污水管网污水管网19.9km,有效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缺失短板。
(三)水环境治理项目资金投入得到进一步加大
区发改委策划包装清溪河水、丁山河、郭扶河、隆盛河等4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工程,积极争取2022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8126万元;区生态环境局向市级部门申报丁山镇观佛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等7个项目,积极争取市级“以奖促治”专项资金4001万元。落实2022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730余万元,用于篆塘镇城市备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三峡集团长江生态环保公司持续推进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工程,开工共同片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綦江河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等4个子项工程,累计完成投资2.08亿元。加快推进街镇污水管网技改升级、高庙大罗污水处理厂建设等一大批水污染防治项目。
(四)监管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加强
全区目前已完成北渡、寨溪大桥等5个地表水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14家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3家大型企业安装视频监控系统,2022年将新建丁山、紫龙等2个市控断面水质自动在线监测站;完成了《綦江区饮用水源环境风险评估》编制备案,实现了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污水集中处理单位全覆盖;建立应急物资仓库,定期举行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成功承办2021年渝黔跨省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合演练。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响应处置。
(五)涉水环境违法行为得到进一步查处
认真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有关规定,以水质超标或恶化的国控市控断面、保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医疗废水、餐饮废水等为重点,扎实开展河湖“乱挖乱采、乱倾乱倒”、污水偷排直排散排等涉水专项整治行动。自《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共排查点位3100余个,发现并整治问题18个,立案查处涉水违法行为64起,罚款595.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起,追究环境犯罪案件1起,持续保持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2件,罚款18.5万元。办理涉渔生态损害赔偿案件8件,收缴生态损害赔偿金5.2万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水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长期持续用力。在过去所做的工作和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我们将持续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为建设“如来∙如愿”的“多彩綦江∙创新之城”积极贡献力量。
一是进一步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扛起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持续改善我区区域环境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力度。提前认真做好环保建设项目的前期策划包装工作,主动对接上级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争取更多中央、市级环保专项资金的支持。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加大环保资金的投入;三是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对全区城乡污水处理厂(站)、配套污水管网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分类列出项目清单,制定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特别要加快推进綦河流域水环境ppp项目的实施,切实改变污水处理设施工艺落后,污水管网破损缺失和雨污混流的现状;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加强污水偷排乱排直排问题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处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不达标排放、私设暗管偷排等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提高企业环保违法成本,营造公平有序的生态环保法制环境;五是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生态保护大格局。认真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形成企业由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的观念转变。压实街镇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监管责任,健全环保考核评价、督查问责等机制。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调动全民参与环保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生态环保的良好局面。
此复函已经周宁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