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93号的复函
廖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系统规范全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第93号)收悉。经与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局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的关心支持。
关于您提出的“提请成立相关组织架构”“系统分类全面调整价格”,重庆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后,立足于前期改革积累的经验,对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作了新的谋划和拟定。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以“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为路径逻辑,统筹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加大“三医联动”的有机衔接,确保群众费用负担总体不增加、医保基金可持续、医疗机构平稳运行。目前正在按照以下路径开展全市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首先,在调整项目上充分考虑调整项目优先顺序,确定价格调整的原则和方法,优先调整能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其次,在调整的幅度上,充分考虑医药收支结构对于医院因为取消药品加成所损失的部分进行补偿,兼顾我市物价水平、成本、薪酬、患者负担、财政负担、其他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及调整幅度等各方面因素;第三,继续按照分级分层定价的原则,对不同等级医院、不同职称级别医生执行不同的价格标准,促进分级诊疗;第四,充分考虑地区的特征和特殊患者群体因素,如我市疾病经济负担、大病保险及门诊报销体系的设置、对于部分特殊病种或群众经济负担较重的病种进行特殊考量等,以保证改革对社会的风险减至最小;第五,印发《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启动条件、评估触发、跟踪监测、绩效评价等动态调整措施,接下来打算充分利用重大改革政策窗口期,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
关于您提出的“结构调整保民生”,我区自2019年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以来,至今累计落地实施国家集采、省市联采药品8批10次,共278个品种,计划采购总额2264万元,累计采购额4878万元,较集采前节省药费约1.17亿元;2021年全年累计采购额2680万元,节省药费约5961万元。落地实施冠脉支架、冠脉扩张球囊、吻合器、补片、胶片、新冠检测试剂、留置针等各类耗材6批,累计采购额584.69万元,累计费用节省额约1488万元。预计2022年还有4批次集采药品、6批次医用耗材将落地执行,力争 2022 年底前,落实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超过 300个,“十四五”期末,开展国家和市级组织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通用名数要超过 500个。同时,我局将在巩固集采药品、医用耗材进院使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动集采药品进村卫,打通患者用药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关于您提出的“项目付费与病种付费无缝接轨”,目前我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已有32家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单病种付费,开通病种数量达100个;完善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逐步从糖尿病、高血压、慢性肾功能衰竭等治疗方案标准、评估指标明确的慢性病入手,开展特殊慢性疾病按人头付费;对于精神病、安宁疗护、医疗康复等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采取按床日付费的方式。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动区内定点医院参与DRG支付方式改革,力争在2025年实现全覆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深入调研和建议,欢迎一如既往的关注医保工作,共同推进医疗保障工作不断深入和完善。
此复函已经吴秀兵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联 系 人:赵梅,联系电话:81710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