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8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8号建议的复函
杨再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乡村医生退出机制问题的建议》(第128号)收悉。经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为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等”的建议
该建议暂不可行,可积极争取政策。根据《重庆市村卫生室(所)管理办法(试行)》(渝府发〔2012〕93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村卫生室(所)是民办公助的承担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其性质为民办机构,故养老保险原则上由乡村医生自行参保,我委可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进行适当补助。
二、关于“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有明确的乡村医生退出机制,比如男性60岁,女性55岁,就应该按照退休机制为其办理退休”的建议
该建议暂不可行。乡村医生承担了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大量工作任务,在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支撑着卫生健康“网底”。乡村医生的退出涉及人群广、影响大,我委多次向市级反映相关情况,本着“全市一盘棋”的概念,建议由市级层面统一制定相关机制,各区县贯彻执行。目前,我区乡村医生可根据养老保险购买情况,结合实际按程序申请离岗。
三、关于“为乡村培养年轻化的乡村医生,重庆市医科学校(綦江)可以定向招收培养”的建议
该建议可行。重庆市医科学校自2011年起开设农村医学专业,为乡村培养医学人才,该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去向为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截至目前,医科学校已开办10个班级,为基层输送500余名专业人才。我委也将为该专业积极争取定向招收培养政策。
此复函已经陶晓锋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6日
(联系人:张学锋、吴天凤,联系电话:8589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