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复函
吴学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第11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分级诊疗,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服务需求,根据《重庆市区县域医共体“三通”建设工作方案》(渝医改〔2020〕2号)《关于全面推进区县域医共体“三通”建设的通知》(渝医改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卫健委初步制定了《重庆市綦江区医共体“三通”建设工作方案》,推进“人通”,形成责任共同体。
一、健全人员统筹使用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区聘镇用、镇聘村用”医疗卫生人员制度,促进医疗卫生人才下沉基层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人员遴选机制,对在基层工作满10年以上,表现优秀、业务能力较强的卫生技术人员,可以遴选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二、健全人员岗位管理机制
医共体内统一设定岗位职责,明确岗位条件,实行竞聘上岗。成员单位加强人员聘后管理,突出岗位履职评价,健全岗位考核制度,探索推进岗位聘用“能上能下”机制。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特设岗位,从市级、区县级医院引进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受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制。
三、健全人员下基层服务机制
建立完善医疗卫生人员定期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机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执业医师在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綦江卫健〔2021〕183号)。
严格落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区县级及以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医师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者对口帮扶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的制度。牵头医院选派部分科主任或者技术骨干到基层挂职,在原单位的身份不变,待遇不降,挂职期满回原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晋职、提职、评优、评先。使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享受到上级医疗机构同等水平的服务,真正实现医生流动服务,病人本地就诊,实现医疗资源合理利用。
四、健全人员在岗培训机制
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安排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到牵头医院进修、培训,选派优秀骨干医生定期到基层查房、带教。
五、健全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机制
定期组织开展医共体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以及领导干部薪酬、任免和奖惩等挂钩。完善医共体内部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薪酬待遇等挂钩,探索医共体内部“绩效工分制”。医务人员收入由医共体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牵头医院绩效分配应当向到基层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倾斜,推动人员下沉。
此复函已经陶晓锋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30 日
(联系人:霍之英,联系电话:85895013、15825970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