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复函
廖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綦江区公共卫生中心的建议》(第109号)收悉。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结合全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需求,按照“强弱项、堵漏洞、补短板”要求,我委聚焦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完善重大疾病预防救治体系,按照近期、中期和远期科学谋划,主要针对全区疾病预防治疗、实验检测能力、重症医疗救治、紧急医学救援、基层预防控制等卫生领域,我委“十四五”期间,编制包装项目共16个,规划总投资约8.9亿元,并全部纳入国家、市重大项目建设库和区重大项目三年行动计划,进行有效储备,满足第一时间响应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求,全面提升我区疾病预防救治能力,更好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协同区级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提升区级医院医疗救治能力和疾控中心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1100万元,用于“綦江区人民医院中医业务楼改建工程”,目前已开工建设,预计今年年底投入使用;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5000万元,用于“綦江区疾控中心整体迁建工程”,目前已开工建设,预计明年6月份投入使用;争取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6750万元,用于“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整体迁建工程二期”,目前已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投入使用。
三、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快速建设发热门诊和方舱医院。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按照传染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确诊患者治愈出院观察,区中医院和区人民医院建成规范发热门诊,三江、永新、东溪配备了CT建成规范的发热诊室。制定方案和准备物资将区体育馆改造成150张床位的方舱医院;将綦江区心新医院改造成隔离医院,并作为区新冠肺炎疫情救治后备医院,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可以及时启用。
四、加强区级医院的传染病区建设。在“重庆市綦江区中医院整体迁建工程二期”中设置专门的感染科病房并配备专有设备,储备一批可快速转化的“后备床位”,切实增强传染病防控救治快速反应和专业能力;在“綦江区人民医院平战结合工程项目”中,独立设置传染病病区,配置隔离诊室(病房)、购置医疗设备设施,强化实验室和手术室建设等。
以上举措,极大的提升了我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基本能满足疾控和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需求,同时按照全市“一区两群”总体 规划,在巴南、永川、万州、黔江各建设1所公共卫生救治应急医院,辐射渝南片区。因此,暂时不宜建设綦江区公共卫生中心。
衷心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级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和完善全区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健康保障。
此复函已经陶晓锋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27日
(联系人:傅宇,联系电话:1778207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