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46号建议的复函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关于区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46号建议的
复 函
黄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国道210及353段设施设备的建议》(第24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国道G210篆塘非现场执法点处货车“跳磅”等行为,我局已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安装压线行驶纠违相关设施设备,与区公安交巡警沟通协调,接入网络之后对占线等行为电子抓拍纠违;二是派驻执法人员加强该检测点不定时值守抽查,对货车“跳磅”行为予以制止和查处,切实保障正常的检测秩序。
另外,扶欢绕场镇公路工程已纳入今年开展前期的项目中,目前我局正在开展前期设计研究工作,预计明年可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启动建设。
此复函已经廖小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2021年7月26日
(联 系 人:周德平,联系电话:18323883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