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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92号建议的复函2024-10-09
张洪文、成绍军、连伟、税清平、叶晓波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老旧单体楼栋居民户入户水管维护整治的建议》(第292号)(以下简称《建议》)收悉。经与区发展改革委、渝綦水务公司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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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0号建议的复函2024-10-09
王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綦江区人民法院新办公地址增设停车位的建议》(第410号)收悉。经与新城建设管委会、通惠街道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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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87号建议的复函2024-10-09
李红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完善綦江城区交通路网的建议》(第387号)收悉。经与区交通运输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新城建设管委会协办单位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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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1号建议的复函2024-10-09
杨宗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城区人行道上摩托车任意行驶治理的建议》(第361号)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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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54号建议的复函2024-10-09
白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綦江高新区及周边社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纳入城市市政统一管理的建议》(第354号)收悉。经与古南街道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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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273号提案的复函2024-10-09
钟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綦江城区环卫洒水时间优化的提案 》(第273号)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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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216号提案的复函2024-10-09
周钰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理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职责范围的建议》(第216号)收悉。经与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国资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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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210号提案的复函2024-10-09
王宏委员: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綦江城区道路清洒、绿化浇灌等市政用水由自来水改用其他水源的建议》(第210号)收悉,在此,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衷心的感谢,它充分反映了当前綦江城区供水现状,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于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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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204号提案的复函2024-10-09
王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綦江工业园区和东部新城投放共享电单车的建议》(第204号)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区交通运输委、高新区管委会、新城建设管委会、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古南街道、文龙街道、通惠街道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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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98号提案的复函2024-10-09
胡昌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整治机动车在人行道行驶的建议》(第198号)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区融媒体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