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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国綦江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健康中国綦江行动15个专项行动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持续推动健康中国綦江行动有关工作落实落地,现将健康中国綦江行动15个专项行动组及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请各专项行动组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各专项行动。
附件:健康中国綦江行动15个专项行动工作组
健康中国綦江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2年7月22日
附件
健康中国綦江行动15个专项行动工作组
一、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刘 丽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员:陈兴风区卫生健康委健康教育所所长(联络员)
张 珂区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
徐 辉区科技局综合科负责人
张 聪区科协普及部负责人
张宗祥区融媒体中心总编室主任
周 雪综合部副部长
赵治珊区妇联家儿部部长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科协、区融媒体中心、总工会、区妇联。
(二)工作职责。
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建立完善全区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运用“互联网+精准健康科普”,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开展居民健康素养监测。
二、合理膳食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刘 丽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员:熊小娟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科长(联络员)
黎 奎区教委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科长
孙曾治区市场监管局综合科科长
聂 菁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杨秋耘区农业农村委扶贫指导中心负责人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区教委、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委。
(二)工作职责。
普及合理膳食知识,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开展减盐、减油、减糖行动,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
三、全民健身行动
(一)组成人员。
组长:邵正西区体育局副局长
成员:明宗勇区体育中心主任(联络员)
黎 奎区教委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科长
熊小娟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科长
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委;配合单位: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
(二)工作职责。
实施全民健身行动,组织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体育场地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各级各类学校非上学时段体育场所免费开放。开展特殊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
四、控烟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潘 捷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员:邵振嘉区卫生健康委爱国卫生科科长(联络员)
黎 奎区教委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科长
刘启强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客运管理科科长
张宗祥区融媒体中心总编室主任
潘晓琴区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科科长
何 林区烟草局专卖科科长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区教委、区交通局、融媒体中心、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
(二)工作职责。
加强控烟宣传教育,逐步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医院、学校、机关全面禁烟。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
五、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刘 丽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员:熊小娟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科长(联络员)
黎 奎区教委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科长
周 阳区综治中心综合科科长
张宗祥区融媒体中心总编室主任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区教委、区政法委、融媒体中心。
(二)工作职责。
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规范管理精神分裂症治疗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完善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网络,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提高全区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量。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
(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蒲德凤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成员:税雁雨区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保护科科长(联络员)
王宏区水利局水资源科科长
刘启强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客运管理科科长
刘长友区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科科长
邵振嘉区卫生健康委爱国卫生科科长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
(二)工作职责。
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健康城市和村镇建设,开展创建美丽医院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道路交通伤害、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等。加大饮用水工程设施投入、管理和维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及自动体外除颤仪(AED)等急救设备配置,加强废弃物分类处置管理。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
七、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刘 丽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熊小娟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科长(联络员)
黎 奎区教委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科长
周雅洁区妇联妇女发展部部长
苟春梅区残联康复中心负责人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区教委、区妇联、区残联。
(二)工作职责。
妇幼保健院实现标准化建设。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做好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继续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等项目。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八、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罗 辑区教委副主任
黎 奎区教委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科长(联络员)
熊小娟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科长
霍宇江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三科
责任单位:区教委;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
(二)工作职责。
持续推进“师生健康中国健康”活动,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持续推进卫生示范学校建设,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推进中小学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联系中小学校制度。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开展学校常见病、传染病防控。
九、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蒋 彬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
郭 强区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科科长(联络员)
潘娅男区民政局救助科科长
张 娅区人力社保局工伤保险科副科长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民政局。
(二)工作职责。
开展健康企业创建,配合建成全市职业健康信息化管理网络;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完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大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教育。
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刘 丽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熊小娟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科长(联络员)
聂 菁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苟春梅区残联康复中心负责人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残联。
(二)工作职责。
开展老年健身、保健、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健康教育和心理健康干预,加强预防老年人跌倒等干预和健康指导。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完善支持家庭养老的服务体系,强化家庭养老功能。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老年宜居环境。
十一、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刘 丽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熊小娟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科长(联络员)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二)工作职责。
普及公众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引导居民实施心肺复苏等自救互救。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的规范管理。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等应急处置能力,二级及以上医院卒中中心具备开展静脉溶栓的能力。
十二、癌症防治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刘 丽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熊小娟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科长(联络员)
陈 希区医保局参保科科长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区医保局。
(二)工作职责。
普及癌症预防知识宣传,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加强诊治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高癌症防治同质化水平。重视对癌症晚期患者的管理,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暨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十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刘 丽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组员:熊小娟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科长(联络员)
王晓鸿区卫生健康委医政科科长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二)工作职责。
加大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宣传教育,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提升基层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
十四、糖尿病防治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刘 丽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熊小娟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科长(联络员)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二)工作职责。
加大糖尿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加强对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的健康管理,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及早干预治疗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伴肾脏损害、糖尿病足等并发症。
十五、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工作组
(一)组成人员。
组长:刘 丽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成员:熊小娟区卫生健康委公共卫生科科长(联络员)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二)工作职责。
加大疫苗接种知识宣传力度,消除疟疾,有效控制血吸虫病输入,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危害。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