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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线一单”如何实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日期:2024-06-14

按照保护优先、衔接整合、有效管理的原则,将全省行政区域统筹划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分别提出相应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之间不是管理级别的递进关系,而是根据单元自身属性和环境管理要求确定的。

优先保护单元:主要涵盖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天然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属于生态功能极重要区、生态环境极敏感区、水源涵养重要区以及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这些区域生态功能重要,主要从空间布局约束上提出环境管理要求,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涵盖城镇开发边界和各类工业集中区,是未来重点发展的区域,也是人类活动相对密集的区域,环境问题比较集中,环境管理的要求也比较高,主要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四个方面提出环境管理要求,特别是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积极有序开发利用资源,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一般管控单元:主要涵盖广大农村,是农民生产生活的区域,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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