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财政局:
为更好优化我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升代理机构业务水平,提高政府采购项目开展质量,促进政府采购向规范化发展,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了我区2021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
2021年,我区共有5家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项目9个,分别为重庆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个、重庆杨川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个、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个、重庆鼎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个、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2个。其中除重庆杨川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綦江区教育系统学校三个课堂建设”“实验中学智慧校园建设”两个项目因故暂停未实施采购外,其余7个项目均顺利完成采购。
二、制定方案、落实工作部署
(一)制定方案及自查要求。2022年9月下旬,印发了《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綦江财发〔2022〕293号),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各代理机构提供其代理项目相关资料,并召开专门会议布置自查和评价工作。
(二)及时形成检查工作底稿。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自查资料和档案资料,我局对照监督评价工作相关依据文件进行检查,编制检查工作底稿,并将检查结果一对一与代理机构进行沟通,经确认无误后由各代理机构签字盖章完成确认。通过该项检查积极向各代理机构宣传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督促各代理机构完善工作流程,梳理采购文件编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公示的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做好整改。
三、对标对表,逐项监督检查
此次对5家代理机构共9个项目开展监督评价,其中公开招标项目7个、竞争性磋商项目2个。主要对采购登记、采购文件、信息发布、评审委员组成、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收退、质疑处理、废标情况等过程进行了执业情况监督评价:
(一)采购文件编制方面
在检查中发现,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编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设置上存在一定的瑕疵。
一是评审因素未合理量化到相应区间。如重庆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綦江区通惠小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綦江区綦河两岸城市更新片区策划编制”项目;重庆鼎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綦江区智慧新城12.5平方公里城市功能定位研究及产业规划编制”项目;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綦江区人力资源信息数据库系统信息采集录入”等项目,存在未对评审标准技术部分得分区间的每一个分值的具体得分事项进行量化描述等情况,导致评审时主观评价权过大。
二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了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如重庆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綦江区綦河两岸城市更新片区策划项目”将城市更新规划特定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綦江区通惠小学智慧校园建设项目采购”“綦江区学校心理辅导室第三次建设”等项目将投标人在重庆本地具有售后服务分支机构作为评分项;重庆鼎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綦江区智慧新城12.5平方公里城市功能定位研究及产业规划编制项目”将投标人业绩规模作为加分条件,一个得5分,最高可计25分,分值设置过高;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重庆市綦江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服务采购”变相限制供应商成立年限;
三是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重庆市綦江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服务采购”政府采购项目审批表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比例为100%”,但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中资格要求部分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二)评审过程方面
检查中发现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重庆市綦江区綦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一期)PPP项目服务采购”项目,专家“评委评分表(70分)”合计分中有修改但未进行签字。
(三)保证金收退方面
我区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均由綦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未发现收退方面的问题。
(四)合同管理方面
检查中发现重庆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綦江区綦河两岸城市更新”项目信息公告内容与采购文件内容不一致,招标公告中的合同付款方式与挂网招标文件中的付款方式不一致。
三、评价情况
我局根据代理机构自评结果对其进行评价,按照监督评价企业基本情况、业绩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失信与处罚等指标,对上述5家代理机构进行了打分,其中90分以上2家,80分以上2家,70分以上1家。
四、整改情况
针对以上在监督评价中发现的各项问题,我局要求各代理机构立即进行整改。同时举一反三,在今后代理工作中做好合理编制采购文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完善评审过程记录、及时对接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及合同公示等工作,共同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向规范化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包括采购政策落实情况、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等。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建立健全机制,使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
(二)提升业务水平。加大对政府采购政策的培训力度,提升政府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理论和业务水平,提升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的效率和质量,减少不必要的质疑和投诉。
(三)强化主体意识。强化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加强采购人在组织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合同登记和验收等方面的主体责任。
特此报告
重庆市綦江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