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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603532R/2024-00085 [ 发文字号 ] 綦地指〔2024〕10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29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重庆市綦江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启动全区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地指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按市地指《关于针对部分区县启动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渝地指〔2024〕16号)要求“经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于 7月 27 日 19时起对江津、綦江、南川等 12个区县启动地质灾害四级应急响应”,结合我区气象测报情况(我区 27 日夜间到 28 日白天,多云有阵雨;28 日夜间到 29 日白天,各地中雨到大雨;29 日夜间到 30 日白天,各地阵雨。由于本轮降雨面广、短临、分散、量大、极端的特点,加之我区前期高温干旱,岩土体失水干裂,遭遇短时强降雨极易诱发地质灾害),经会商研判,区地指决定于 2024年 7月 27 日 20时起,启动全区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雨情水情,落实分级分类分区域分时段风险管控机制,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同时抓住降雨间歇期、稍缓期,加强对农村房屋房前屋后边坡、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的排查巡查,如有险情或对险情判断不准时,果断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并妥善安置,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街镇、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区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启动本级、本部门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电话:023-61271258,传真:023-61271200)。

重庆市綦江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4年 7月 27 日 

綦地指〔2024〕10号 关于启动全区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o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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