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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MB1603532R/2024-00084 [ 发文字号 ] 綦地指〔2024〕8号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8-29 [ 发布日期 ] 2024-08-29

重庆市綦江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升级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为Ⅲ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7月11日提示,市地指决定于7月11日9时,对我区启动地质灾害三级应急响应。

按照《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2〕25号)有关规定,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决定7月11日9时00分将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街镇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关注雨情变化,及时分析研判,严格落实“三查”制度,组织“四重网格员”和村社、企业等基层力量开展好风险隐患点巡查排查,尤其加强对农村自建房、交通沿线、建筑工地、高陡边坡、綦江河沿岸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落实防范措施。已有隐患点坚持“三个紧急撤离”原则(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险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临坡、临崖、临水、临沟等非隐患点区域加强雨前会商,根据撤离范围细化避险转移人员名单,及早、尽早组织开展避险转移并妥善安置,同时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做好队伍、物资准备和必要情况下停运、停工、停运等各项工作,最大程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重庆市綦江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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