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532R/2024-00083 | [ 发文字号 ] | 綦地指〔2024〕7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9 |
重庆市綦江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启动全区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地指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据气象部门测报,7月10日08时—11日07时,我区大部地区暴雨到大暴雨,全区大暴雨7站、暴雨27站、大雨25站、中雨4站,最大降雨量为赶水龙沧村15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为73.9毫米(龙沧村,10日23时),其余地区雨量在21.5~128.6毫米之间,7月11日白天间歇性分散性阵雨。
经会商研判,区地指决定于2024年7月11日7时起,启动全区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雨情水情,落实分级分类分区域分时段风险管控机制,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同时抓住降雨间歇期、稍缓期,加强对农村房屋房前屋后边坡、交通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在建工程等重点区域的排查巡查,如有险情或对险情判断不准时,果断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并妥善安置,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街镇、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区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启动本级、本部门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电话:023-61271258,传真:023-61271200)。
重庆市綦江区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4年7月11
綦地指〔2024〕7号 关于启动全区地质灾害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