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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办法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通过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预警、处置和保障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靠前处置;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技,协同应对”的原则,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各类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包括突发各类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大规模集体上访;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聚众阻扰工程设施施工;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聚众堵塞公共交通枢纽、交通干线,破坏公共交通秩序或非法占据公共场所;重大文体、商贸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冲突或踩塌事件;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教育系统安全事故、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等。

  1. 组织机构

(一)永城镇应急总指挥部

总指挥长:镇党委书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镇党委其他班子成员

员:镇党政办、镇党群办、镇农业服务中心、镇规建管环办、镇应急管理办、永城规划和自然资源所、镇文化服务中心、镇民政和社会事务办、镇卫健办、镇经发办、镇财政办、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办、镇综合执法大队、镇退役军人事务办、永城司法所、永城派出所、镇团委及永城片区电力、通信(移动、电信)负责人。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全镇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研究作出全镇应急管理和处置的重大决策和决定,启动、发布应急响应命令,研究部署应急管理和处置的措施办法,组织有关单位、部门、村(居)并动员有关群众实施应急救援,指导应急管理和处置的重大项目建设,领导灾后重建和后期处置工作,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1. 永城镇应急现场指挥部

镇人民政府视突发事件严重程度成立应急现场指挥部,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下达指令,作出决策,具体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处置;审定突发事件上报信息,决定是否请求区级主管部门支援和区政府支援。

、应急响应

1. 收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各村(居),各办(站、所、中心、大队),镇属各单位应立即做好应急准备,集结专兼职救援队伍,携带有关装备、物资,备好运输车辆,待命。

2. 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和指令后,各村(居),各办(站、所、中心、大队),镇属各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出动足够力量,由领导带队迅速赶赴现场。抢险救援现场负责人迅速将抢险救援带队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出动力量等情况反馈镇政府值班室。

3. 镇政府当日值班领导或分管该类事件的领导要立即组织队伍赶赴现场,要指导事发村(居)立即核报情况并科学开展先期处置。镇政府值班室要同时向区应急局报告赶赴现场的领导姓名、信息联络人员、第一批队伍组成等情况。要组建联络向导小组,明确与参与抢险救援部门、专业队伍等一对一联络的人员,设置通往抢险救援现场沿线的路标或安排好向导,保障有关救援力量顺利快捷抵达现场。

凡有人员死亡或受伤人数3人以上的突发事件和敏感时间、敏感地段发生的火灾、危化品、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后,镇主要领导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处置。

避难场所主管和所在单位,作好接收避难群众准备。

4. 镇主要领导未到场时,由分管领导为临时召集人,负责组织各单位各队伍现场负责人,统计参与人数,提出力量分配和现场处置方案。

除危险化学品事故,抵达现场的队伍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应听从临时召集人指挥,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现场处置和救援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镇政府当日值班领导或分管该类事件的领导迅速组织相关办(站、所、中心、大队),各村(居)和镇属单位人员在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工作,为突发事件受灾人员提供现场救援与自救帮助。启动相应预案,成立现场应急处置临时机构,封闭现场,疏导交通,疏散群众,救治伤员,排除险情,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升级和扩大。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可以采取《应对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具体为:

1.组织抢险救援,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相关预案和领导指示,成立现场应急处置临时机构,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当地居民参与现场救援,指挥参与力量进入工作状态,迅速控制局势,组织营救和救治受伤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人员,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划定警戒区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3.实施属地管理,组织基层干部、民兵、志愿者,会同派出所、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等部门,立即抢修被损坏的公共设施,防止发生或出现次生、衍生灾害,做好突发事件处置保障工作。

4.征调人员物资,启用本级储备物资或动用预备费购买必需物资;根据需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紧急征用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人员、储备物资、相关设施、设备以及交通工具。

5.动员社会力量,保障食品、饮用水、照明、燃料等基本生活用品的供应。

6.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市场价格,采取其他救助措施,做好人员隔离和临时救助安置工作。

7.及时掌握和报告重要信息,研究制定措施,并报区政府。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性质和特点,采取《应对法》第五十条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具体以专项预案规定和现场指挥决定。

(二)镇政府应按照边处置、边报告原则,将了解情况和所采取的紧急措施立即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区有关应急指挥部、单位。先期处置与救援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请求区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予以调度支援。

(三)总指挥或现场指挥长到位后,各组组长、专家应迅速聚集到临时指挥部驻地,召开会议,听取专家意见和参与单位建议,按照“以人为本”原则,确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明确领导分工和参与单位及人员责任,形成协调联动、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的现场救援和处置机制。

、信息报告和发布

1.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执行。

2. 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由新闻舆情组负责,所有新闻通稿和上报信息经镇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口径对外发布。网络舆情应对,安排专人负责,争取区网信办指导,积极引导,及时回应,说明真相。

六、保障措施

1.资金保障。镇财政办负责统筹安排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所需资金和后勤保障。

2.物资保障。镇政府建立并完善镇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和村(居)应急物资储备间二级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及时储备应急物资。以实物储备为主,协议储备为辅。鼓励社会组织及居民家庭储备必备应急物资及为本镇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支持。

3.人员保障。镇政府建立信息员管理培训制度,动态管理镇村二级信息员。发展社会力量加入应急救援人才队伍,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援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4.通信信息保障。镇政府应建立并完善本单位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明确应急有关的人员或单位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镇经发牵头负责并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公司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5.装备设备保障。镇应急办每年应及时向镇政府提出必要应急装备(通信、救援)添置维修计划,经批准后实施。镇政府每年应为应急设备装备及办公设备提供资金保障。

6.应急避难场所保障。镇政府应充分利用中小学操场、企事业单位院坝、村居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文化体育场等设施建立避难场所并配备必要的设施。加强避难场所的消防、防疫、食品安全、治安等保障。

7.社会动员保障。镇政府完善救灾社会捐赠管理机制,规范救灾捐赠的各个环节,科学组织和引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在应急救助中的作用。

8.科技保障。充分发挥应急广播、LED宣传栏、区突发事件预警平台的作用,及时向群众发出预警信息。

9.培训和宣传。镇政府每年利用LED、大喇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日常宣传突发事件救援科普知识加强宣传。

、工作机构

(一)交通安全组:分管领导叶林林,组长闫俊,成员为镇应急办全体人员和事发地村(社区)干部。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主要负责全镇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烟花爆竹运输等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贸企业安全组:分管领导陈德明,组长穆太平,成员为镇经发办全体人员和事发地村(社区)干部、事发地工业企业干部职工。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主要负责全镇工业企业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社会安全组:分管领导罗福军,组长罗泽刚,副组长吴显芳、杜澜,成员为镇平安办、永城司法所、永城派出所全体人员。办公室设在镇平安办,主要负责全镇信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公共安全组:分管领导罗福军,成员为镇文化服务中心、派出所全体人员和场镇村(社区)干部、社区巡防队员。办公室设在派出所,主要负责全镇文化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场镇消防等有关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食药品安全组:分管领导陈德明,组长焦小倩,成员为永城市场监管所全体人员和事发地干部群众。办公室设在永城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全镇食药品安全、全镇农村家宴安全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森林安全、抗洪抢险、动物疫病安全组:分管领导张淋淞,组长王勇,成员为镇农业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和事发地干部群众。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全镇森林防火、抗洪抢险以及动物疫病防治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七)天然气安全组:分管领导陈德明,组长穆太平,成员为镇经发办全体人员和事发地干部群众。办公室设在镇经发办,主要负责全镇天然气管网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八)电力安全组:分管领导陈德明,组长穆太平,成员为供电所全体人员和事发地干部群众。办公室设在供电所,主要负责全镇电力安全等有关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九)地质安全组:分管领导何文发,组长潘荣华,成员为永城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全体人员和事发地干部群众。办公室设在永城规划和自然资源所,主要负责全镇地质灾害安全方面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建筑安全组:分管领导何文发,组长周芮,副组长潘荣华,成员为镇规建办、永城规划和自然资源所全体人员和事发地干部群众。办公室设在镇规建办,主要负责全镇建筑施工、农村房屋建设和土地复垦开发中安全等方面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救灾救济组:分管领导叶林林、谭兴成,组长李城梅,副组长王非,成员为镇民政办、社保所全体人员和事发地干部群众。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主要负责全镇民政救济、城镇低保、镇辖区企业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突发事件后的安置等有关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医疗卫生组:分管领导谭兴成,组长王臻莹,副组长董大俊,成员为镇卫健办、永城卫生院全体人员和事发地干部群众。办公室设在镇卫健办,主要负责全镇医患纠纷,计划生育而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以及突发事件后的人员救治等有关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舆论管控组:分管领导谭兴成,组长李杨,成员为镇文化中心全体人员。办公室设在镇文化中心,主要负责管控社会舆论,封堵不良信息,引导正面宣传等有关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四)社会秩序维护组:分管领导罗福军,组长杜澜,副组长罗泽刚,成员为永城派出所和镇平安办全体人员。办公室设在永城派出所,主要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社会治安秩维护、道路交通管制和组织人员疏散等有关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五)后勤物资保障组:分管领导陈德明、张淋淞,组长蒋仲梅,副组长马大发,成员为镇党政办和镇财政办全体人员。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主要负责突发事件处置中车辆、食宿和各类物资保障工作。

应急分队:分管领导叶林林,组长刘明君,成员为全体民兵应急分队人员。办公室设在镇退役军人事务办,主要负责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法律责任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街镇、涉事区应急指挥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管理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基层组织,违反《应对法》和《应对条例》,按其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附则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綦江区永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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