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通惠街道办事处各类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各办公室(站、所、队、中心),辖区各单位:
现将《通惠街道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应急预案》、《通惠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通惠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通惠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通惠街道化粪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惠街道民政救助工作应急预案》、《通惠街道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通惠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惠街道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惠街道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23日
通惠街道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应急管理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应对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全面实施防御和救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集中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科学高效;依法规范、协调有序。
三、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气象条例》、《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和《綦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綦江区突发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四、危险性分析
(一)安全生产危险性分析
适用范围 | 通惠街道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 |
事故类型 | 可能发生地点 | 事故危险程度 |
雷击 | 厂矿企业作业场所等 | 可能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 危险程度: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
道路交通事故 | 辖区内乡村道路 | 摩托车事故、客运车辆事故 危险程度: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
铁路外事故 | 铁路沿线 | 人与火车相撞等事故; 危险程度: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
水上交通事故 | 綦河通惠街道流域等 | 火灾、船体颠覆等事故; 危险程度: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
人员密集场所事故 | 人员密集场所 | 火灾、踩踏等事故; 危险程度: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
防火事故 | 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林区等 | 火灾; 危险程度: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
坍塌 | 非煤矿山 | 坍塌掩埋等事故; 危险程度:可能发生一般事故。 |
高处坠落事故 | 建筑施工现场、非煤矿山 | 可能发生坠落、掩埋等事故; 危险程度:可能发生一般事故。 |
其它 | 各个作业场所 | 危险程度:可能发生一般事故。 |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
(二)自然灾害危险性分析
适用范围 | 通惠街道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自然灾害 | |
事故类型 | 可能发生的地点 | 事故危险程度 |
滑坡 | 思南、登灜、三桥等 | 可能发生地质滑坡等事故;危险程度: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
危岩垮塌 | 局部道路 | 可能发生道路塌方事故;危险程度: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
森林火灾 | 三桥村大岩门 | 可能发生火势蔓延周边住户生命安全、财产安全损失等事故;危险程度: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
洪涝 | 山坪塘、水库、城区綦河沿河 | 可能发生住房被淹、人员被困等事故;危险程度:可能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图
通惠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 挥 长:通惠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指挥长:通惠街道办事处主任
1.事故发生后,迅速组织、协调各方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2.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的指挥决策
1.检查和督促各单位、各部门。
2.严格执行指挥部的命令。
3.及时向区政府、区应急处理中心报告。
4.适时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公众发布。
5.修订、补充《预案》。
组长:应急救援队负责人 成员:应急救援队、应急办、民兵分队、村居救援队、综合执法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等。 | 组长:通惠派出所所长 成员:平安办、通惠派出所民警、交巡警、应急办、综合执法办、值班室人员。 | 组长:分管医疗卫生领导 成员:通惠医院负责人、通惠医院医务人员、各村卫生所人员。 | 组长:分管党政事务领导 成员:党政办、财政办等。 | 组长:宣传委员 成员:党政办、党建办、文化中心。 | 组长:办事处主任 成员:平安办、司法所、财政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经发办。 | 组长:分管安全领导 成员:应急办、派出所、平安办、经发办。 |
职责:负责实施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 | 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的警戒、维持秩序等工作。 | 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并就近医院协同救护受伤人员。 | 提供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必要的办公用品设备、车辆保障。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所需的抢险救援器材和物资。 | 接到事故报告,通知成员单位赶赴现场;传达上级和街道办事处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负责文字资料和现场报告、及时上报事故抢险进展情况,组织宣传报道。 | 负责伤亡员工家属安抚、抚恤、协调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 负责事故后事分析报告,协助相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通惠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抢险救灾组
通讯信息组
后勤保障组
医疗救护组
警戒保卫组
事故调查组
善后处理组
六、事故灾难监测、监控流程图
七、事故灾难预防、预测、预警流程图
八、应急救援处置程序图
值班领导
事故调查组
善后处理组
后勤保障组
保卫警戒组
查处、评估、总结
应急结束
医疗救护组
抢险救灾组
通讯信息组 扩大应急 现场人员第一时间抢救伤员
事故报告
上报
办事处值班室
(48882700)
事故汇报内容:
1.灾害、事故发生地点、具体位置。
2.灾害、事故发生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和人员伤亡情况等反映灾害、事故主要特征。
主要领导
5分钟内报告
第一时间通知
第一时间通知
通惠医院
上报
指挥部
启动预案
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先期到达
处置
上报
发出指令,各小组到达指定地点
九 、应急结束及后期处置图
十、应急管理办公室人员通讯信息表
姓名 | 职务 | 办公室电话 | 手机 |
赵锴 | 分管领导 | 48882708 | 15923188681 |
霍科农 | 应急办副主任 | 48882723 | 15023039643 |
周宇 | 应急办 | 48882723 | 13436078401 |
李天明 | 应急办 | 48882725 | 13883256330 |
周鹏 | 应急办 | 48882725 | 15213117261 |
罗玉圣 | 应急办 | 48882725 | 15111930283 |
宋轩 | 执法办副主任 | 48882725 | 15123364703 |
文艺 | 执法办 | 48882725 | 18623323393 |
通惠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我街道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和处置程序,科学、合理、有序、高效地开展防汛抢险和抗旱减灾,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我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庆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编制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及“先生活、后生产、再生态”的应急调水原则。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街道行政区域内洪旱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1.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办事处设立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在重庆市綦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全街道防汛抗旱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全街道防汛抗旱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防汛抗旱的法规、方针和政策;组织制定本区内涉河地区防汛抢险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抗旱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工作;组织协调各项灾后恢复工作;组织防汛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等。
2.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武装部长、分管副主任等街道班子成员担任。街道党政办、党群办、人大办、经发办、社会事务办(民政)、社会事务办(卫健)、应急办、规建环办、社区事务中心、平安办、财政办、农服中心、文化中心、社保所、综合行政执法办、规资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通惠派出所、通惠医院为成员单位。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是本部门、本行业防汛抗旱的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是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是本部门、本行业防汛抗旱的责任人。各成员单位防汛抗旱职责如下:
党政办:负责全街道洪旱灾害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党群办:负责防汛抗旱宣传和新闻监督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准确及时宣传报道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财政办:负责筹集拨付防汛抗旱资金,负责防汛抗旱资金管理和监督。
经发办:负责辖区企业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协调防汛抗旱信息的应急发布和通信资源调度。
规建环办:负责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洪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防洪规划和防洪标准。负责公路和交通工程设施的防洪安全,为抢险救灾及时提供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优先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运送和防汛抗旱指挥、救灾等车辆免费通行,保障主要道路的通行。负责全市因洪旱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工作。
农服中心:负责督促指导水毁水利工程修复。负责指导防汛抗旱工程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防汛抗旱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和实施农业科技防灾减灾政策,指导全街道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维修人员到灾区帮助抢修农业机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灾区,帮助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并做好农业生产受灾和损失分析统计工作,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平安办,司法所,通惠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受灾地区正常的社会秩序,协助做好被洪水围困群众的撤离工作。
社会事务办(民政)、社保所:组织、协调街道市洪旱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收集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调配救济物资,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配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提出救灾物资和资金分配方案,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的生活。
规资所:负责全市因暴雨洪灾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社区事务中心:负责城市市政设施防洪安全,组织城市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文化中心: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气象局等部门提供的汛情、旱情、灾情和气象等资料,指导、协调、监督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汛情、旱情、灾情等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社会事务办(卫健),食药监所,通惠医院:负责灾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调配急救队伍抢救负伤人员,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爆发性流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综合协调工作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确保灾区群众饮水安全;及时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应急办: 负责市级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洪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街道人民武装部协助支持街道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主要负责重大防洪抢险任务和组织抗旱送水等工作。
4.其他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
(二)办事机构及职责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防汛办)设在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贯彻执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区委、区政府的防汛抗旱指令;组织编制并实施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统一调控全街道水利工程的水量;负责防汛抗旱信息的收集、分析、管理和发布;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的组织、管理和调用;负责组织调配全街道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技术力量;负责洪旱灾害的调查和评估。
(三)村社区防汛抗旱小组职责
各村社区设立防汛抗旱小组,在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
(
1.事故发生后,迅速组织、协调各方救援力量,开展现场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2.负责应急抢险救援的指挥决策
四)防汛抗旱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框架图
通惠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挥 长:通惠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办事处分管水利副主任、分管安全副主任
组长:应急救援队负责人 成员:应急救援队、农服中心、应急办、民兵分队、村居救援队等。 | 组长:通惠派出所所长 成员:平安办、通惠派出所民警、交巡警、应急办、综合执法办、值班室人员。 | 组长:分管医疗卫生领导 成员:通惠医院负责人、通惠医院医务人员、各村卫生所人员。 | 组长:分管党政事务领导 成员:党政办、财政办等。 | 组长:宣传委员 成员:党政办、党建办、文化中心。 | 组长:办事处主任 成员:平安办、司法所、财政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经发办。 | 组长:分管安全领导 成员:应急办、派出所、平安办、经发办。 |
职责:负责实施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援方案。 | 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的警戒、维持秩序等工作。 | 负责对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并就近医院协同救护受伤人员。 | 提供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必要的办公用品设备、车辆保障。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所需的抢险救援器材和物资。 | 接到事故报告,通知成员单位赶赴现场;传达上级和街道办事处关于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保障抢险救援工作通讯畅通;负责文字资料和现场报告、及时上报事故抢险进展情况,组织宣传报道。 | 负责伤亡员工家属安抚、抚恤、协调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 负责事故后事分析报告,协助相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1.检查和督促各单位、各部门。
2.严格执行指挥部的命令。
3.及时向区政府、区应急处理中心报告。
4.适时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公众发布。
5.修订、补充《预案》。
通惠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抢险救灾组
警戒保卫组
事故调查
善后处理组
通讯信息组
后勤保障组
医疗救护组
(五)应急联动机制
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洪旱灾害时,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政府应急办指令,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统筹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村社区防汛抗旱小组、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立即进行处置。
分类分级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作出应急联动响应。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由办事处协调调动预备役民兵,同时组织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迅速形成应急处置合力。
其它有关部门均应根据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需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完成各自承担的抢险救灾任务。
三、预防、预测、预警
(一)预防
街道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整合共享防汛抗旱信息。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绘制本地区的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干旱风险图,组织编制和修订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加强洪旱灾害趋势分析会商,做好抢险装备物资、应急救援队伍等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安全巡查、隐患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加强水利工程除险加固、水毁工程修复、防洪避险设施和水源工程建设,做好安全度汛和应急供水准备。
村社区防汛抗旱小组、小(二)型水库管理所和集中供水工程应组织编制抗旱预案和应急供水方案。进入汛期、旱期,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 信息收集报送机制
1.气象水文信息。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灾害性天气和江河水情的监测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街道防汛抗旱机构。
2.工程信息。水库、堤防、涵闸、泵站、塘堰、渠道等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情况的监测,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街道水务服务管理站和防汛抗旱指挥部。
3.洪旱灾情信息。洪旱灾害发生后,村社区、小(二)型水库管理所、有关单位应及时向防汛抗旱机构报送受灾和抢险救援情况。
(三)预警
1.江河洪水预警。涉河村社区应做好江河洪水测报工作,及时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报送实测水情。
2.山洪灾害预警
(1)对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区,街道农服中心、规资所等科室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加强山洪灾害预警平台建设和资源共享,并及时向有关防汛抗旱机构报送监测预警信息。
(2)受山洪灾害威胁的村、组和有关单位要落实监测预警人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受威胁群众发出预警信号,及时组织人员疏散转移和抗灾救灾,并报告街道办事处和防汛抗旱指挥部。
3.干旱灾害预警
(1)农服中心、应急办、文化中心等科室应做好气温、降雨、江河来水、工程蓄水、土壤墒情、农情等信息监测预报,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2)各村社区防汛抗旱小组应加强旱情收集统计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旱情趋势分析,提出预警建议。
4.供水危机预警
当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时,当地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小组应当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监测信息,提出预警建议。农服中心要及时组织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用水,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准备。
(四)预警级别及发布
1.预警级别
依据紧急程度、危害大小、涉及范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需要调动的应急资源等情况,洪旱灾害由高到低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重大(Ⅱ级、橙色)、较大(Ⅲ级、黄色)和一般(Ⅳ级、蓝色)四级预警。
洪水预警级别:
一般(Ⅳ级):收到綦江河上游大范围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綦河干流、支流沿线对城区有影响的水库有可能发生险情或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以及石角、东溪、松坎水文站报告的水情等,经分析会商认为城区彩虹桥处河道断面水位可能达到警戒水位(220.50米,Q≤2807m3/s)或三江街道三江老大桥处河道断面水位可能达到警戒水位(235.00米,Q≤2340 m3/s),河水可能蔓延至古南街道下北街菜市场,三江街道老城区码头。
较大(Ⅲ级):收到綦江河上游大范围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綦河干流、支流沿线对城区有影响的水库有可能发生险情或水库水位超过设计洪水位,以及石角、东溪、松坎水文站报告的重要水情等,经分析会商认为城区彩虹桥处河道断面水位可能达到保证水位(222.50米,Q≤3098 m3/s)或三江街道三江老大桥处河道断面水位可能达到保证水位(236.00米,Q≤2645 m3/s),文龙街道菜坝,古南街道文昌宫、遇仙桥和三江街道三河街等社区部分房屋进水。
重大(Ⅱ级):收到綦江河上游大范围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綦河干流、支流沿线对城区有影响的水库有可能出现重大险情或水库水位达到校核水位,以及石角、东溪、松坎水文站报告的重要水情等,经分析会商认为城区彩虹桥处河道断面水位可能达到225.18米(10年一遇洪水标准)或三江街道三江老大桥处河道断面水位可能达到达到238.69米(10年一遇洪水标准),文龙街道菜坝,古南街道遇仙桥、文昌宫等社区房屋淹没严重,通惠街道新街子、文龙街道孟家院、石佛岗和古南街道双桥、沱湾等社区部分房屋进水,三江老城房屋淹没严重。
特别重大(Ⅰ级):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綦河水位持续上升,彩虹桥处河道断面水位可能达到或超过标准洪水位(227.14米Q>4643 m3/s)或三江街道三江老大桥处河道断面水位可能达到或超过标准洪水位(239.88米,Q>4277 m3/s),城区綦河两岸淹没严重。通惠街道新街子、文龙街道孟家院、菜坝、石佛岗、沙溪、春灯和古南街道双桥、沱湾、文昌宫、遇仙桥、新山村、北渡等社区部分房屋淹没严重,东部新城部分房屋淹没严重,三江老城房屋淹没严重,三江老大桥被淹,三江重钢社区部分房屋进水,渝黔铁路进水后威胁铁路安全。
山洪灾害预警级别:
一般(Ⅳ级、蓝色):预报将出现50毫米以上的降雨过程。
较大(Ⅲ级、黄色):预报将出现100毫米以上的降雨过程,或者降雨已达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降雨。
重大(Ⅱ级、橙色):预报将出现150毫米以上的强降雨过程,或者降雨已达10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强降雨。
特别重大(Ⅰ级、红色):预报将出现250毫米以上的强降雨过程,或者降雨已达1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续强降雨。
干旱灾害预警级别:
一般(Ⅳ级、蓝色):6—9月期间连续10日、其余时段连续20日内无有效降水,且预计短期内仍无有效降水。
较大(Ⅲ级、黄色):已经发生轻度干旱,且6—9月期间预计10日内、其余时段预计20日内旱情有加重趋势。
重大(Ⅱ级、橙色):已经发生中度干旱,且6—9月期间预计15日内、其余时段预计30日内旱情有加重趋势。
特别重大(Ⅰ级、红色):已经发生严重干旱,且6—9月期间预计15日内、其余时段预计 30日内旱情有加重趋势。
供水危机预警级别:
一般(Ⅳ级)、蓝色:一般场镇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可能出现供水危机。
较大(Ⅲ级、黄色):重点集镇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可能出现供水危机。
重大(Ⅱ级、橙色):县级以上城市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可能出现供水危机。
特别重大(Ⅰ级、红色):主城区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可能出现供水危机。
2.预警发布
街道防洪信息发布由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按规定格式和程序发布。
洪旱灾害涉及或影响到我街道行政区域外的,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有街镇进行联合处置或协助处置。
(五)预警流程图
通过LED、电话、短息、广播进行水雨情宣和通报
较大险情
预警员通过锣鼓向村民发出警报
预警流程
位于警戒区内的人员做好撤离准备
险情是否加大
是
重大险情
村社区通过电话、LED、广播向居民发出报警
负责人组织位于危险区和警戒区内的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
信息联络员电话通知防洪避洪易涝点的各村社区负责人,同时派人上门敲门,确保通知到每个社区负责人
信息联络员电话通知防洪避洪易涝点的各村社区负责人,同时派人上门敲门,确保通知到每个社区负责人
负责人组织位于危险区内的人员立即按预警路线撤离
否
清点人员,确保所有人员安全撤离,并派专门人员逐户检查
做好居民安置及救灾工作
四、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明确应急响应等级和批准实施的单位和程序;应急响应等级与防汛预警等级相对应;发布防汛预警,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二)分级响应
I级响应。根据汛情旱情情况做好1级响应工作,全街道在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组织好各单位开好防汛抗旱工作会议,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相关工作,各村社区做好人民群众的思想工作及稳定工作。
Ⅱ、Ⅲ、Ⅳ与Ⅰ级响应的内容、措施、力度是一致的,根据我镇的实际情况确定。
(三)新闻发布
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防汛信息的发布,在防汛信息发布前必须征求领导的意见,在领导签署意见后方能发布,未征得领导的同意擅自发布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响应结束及评估
明确应急响应结束的条件和发布程序,明确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的单位和工作要求,救助程序、方案和要求,预案实施效果评估、修订和完善和方案。
五、后期处置
(一)后期处置工作
洪旱灾害发生后,对需要转移安置的受灾人员,由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落实转移安置人员临时生活住所和基本生活物资的供给,保证灾区社会稳定。卫健办要定期对灾区进行消毒,防止洪水过后大规模的疫情爆发。民政科要及时统计受灾情况,救助受灾严重的困难群众。
灾后重建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各有关科室按照职责帮助灾区群众搞好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二)保险理赔
灾害发生后,当街道办事处应及时协调有关保险公司提前介入,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做好参保理赔工作。
(三)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牵头成立工作组,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工作,并及时将调查评估报告报送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保障措施
(一)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完善街道抗洪抢险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培训、演练等制度,全面提升抗洪抢险救援水平,为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置洪旱灾害提供保障。
(二)抢险救援物资装备保障
按照“配备合理、储备充足、管理有序、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要求,建立完善街道防汛抗旱综合物资装备库。
(三)经费保障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将防汛抗旱应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财政所要做好应急资金准备,保证抢险救灾需要。
七、宣传、培训、演练
(一)宣传
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有关防汛抗旱应急救灾法律法规和避险、自救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洪旱灾害意识和防洪抗旱减灾意识。
(二)培训
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应急抢险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演练
街道应急救援队伍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综合性演练,以进一步强化抢险技能,落实岗位责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八、 附则
(一)预案管理
1.街道防汛办要根据防汛抗旱有关法律法规和我街道洪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新要求,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原则上每年组织修订一次。
2.本预案由街道防汛办组织制订并负责解释,经办事处批准,报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水利局备案。
附件:1.通惠街道2021年防汛抢险应急分队花名册
2.通惠街道2021年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一览表
3.通惠街道2021年小(二)型水库及重点山坪塘现场管护责任人名单
附件1
通惠街道2021年防汛抢险应急分队花名册
通惠派出所应急分队(20人)负责人:余光彬(13983611243) | ||||||
1 | 一班 9人 | 班长 | 战士 | 战士 | 战士 | 战士 |
余光彬 | 张鹏 | 傅刚 | 黄勇 | 张锴 | ||
副班长 | 战士 | 战士 | 战士 | 战士 | ||
夏亮 | 刘彦池 | 王宇 | 周德明 | 王世彬 | ||
2 | 二班 8人 | 班长 | 战士 | 战士 | 战士 | 战士 |
庞林鹏 | 李小桥 | 王雪飞 | 徐大全 | 杜婷婷 | ||
副班长 | 战士 | 战士 | 战士 | 战士 | ||
漆尧 | 封宇飞 | 黄文林 | 李其彪 | 王世远 |
附件2
通惠街道2021年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对讲机 | 5 | 通信距离5KM及以上 |
2 | 望远镜 | 1 | 放大倍数10倍及以上 |
3 | 侦察指挥作业箱 | 1 | |
4 | 发电机(1500W) | 1 | |
5 | 班用帐篷 | 2 | 一般 |
6 | 班给养单元 | 2 | 行军锅1个,勺子1把,盆4个 |
7 | 20人2日份干粮 | 4 | |
8 | 急救箱 | 1 | 医药箱,里面配备基础医疗用品 |
9 | 头盔(通惠民兵) | 20 | 标注通惠民兵 |
10 | 警棍 | 20 | 橡胶棒 |
11 | 盾牌(通惠民兵) | 20 | 标注通惠民兵 |
12 | 盾牌架 | 4 | 可放20片盾牌 |
13 | 背囊(携行具) | 20 | |
14 | 军用睡袋 | 20 | |
15 | 军用雨衣 | 20 | |
16 | 军用水壶 | 20 | |
17 | 军用挎包 | 20 | |
18 | 背包绳带 | 20 | |
19 | 洗脸盆 | 20 | |
20 | 器材架 | 10 | 承重300公斤,2米*2米*60 |
21 | 防刺服 | 5 | |
22 | 防爆钢叉 | 5 | |
23 |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 5 | 电池 |
24 | 救生圈 | 5 | |
25 | 丛林迷彩服 | 20 | |
26 | 编织腰带 | 20 | |
27 | 民兵服饰 | 20 | |
28 | 割草机(背负式) | 2 | 含除草刀片 |
29 | 储水袋(可折叠) | 1 | 容积2吨 |
30 | 抽水泵(户外便携式) | 2 | 扬程25m及以上 |
31 | 高压水带 | 10 | 13型,20m/盘 |
32 | 电筒 | 5 | |
33 | 救生衣 | 10 | |
34 | 雨靴 | 20 | |
35 | 砍刀 | 10 | |
36 | 铁锹 | 10 | 军用 |
37 | 大铁铲 | 20 | 民用(10个尖铲,10个平铲) |
附件3
通惠街道2021年小(二)型水库及重点山坪塘现场管护责任人名单
序号 | 重点山坪塘/小 (二)型水库 | 姓名 | 性别 | 地址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大河沟水库 | 胡显忠 | 男 | 亭和村 | 15922650956 | |
2 | 大沙坝水库 | 代治强 | 男 | 共同村 | 13678499433 | |
3 | 黑千沟水库 | 王正阳 | 男 | 三桥村 | 13983263002 | |
4 | 马岚丘水库 | 吴昌明 | 男 | 新街子社区 | 13983385109 | |
5 | 张家沟水库 | 何兰 | 女 | 共同村 | 13883203623 | |
6 | 杨家湾山坪塘 | 廖泽云 | 男 | 通惠社区 | 15922728069 |
通惠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好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应急处置坚持政府主导,群专结合;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快速反应,先期处置;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工作机制。
二、机构设置
应急领导小组顾问:胡太忠
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范静
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郑国波、李成胜、熊元中、谢绍贤(常务)、黎春、赵锴、王启彬、江应莉、朱松、杨莉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党政办、党群办、人大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办、财政办、应急办、社区服务中心、农服中心、社保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通惠卫生院、文龙卫生院、通惠派出所、学区、街道各村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党政办、党群办、人大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办、财政办、应急办、社区服务中心、农服中心、社保所、市场监督管理所、通惠卫生院、文龙卫生院、通惠派出所、学区、街道各村社区、辖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卫计专干、驻村社区干部。
三、应急准备
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能波及本街道时,应做好以下应急准备:
1.与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保持联系,密切关注相邻地区事件发生的相关信息。
2.组织好本街道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备好物资。
3.开展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4.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开展疾病及相关因素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管理报告。
5.做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四、适用范围与启动条件
本街道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群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卫生公共事件,达到下列条件的,启动本预案:
1.发现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可疑或预警病例。
2.发现本区从未发生或发生重庆市近3年从未报告的易于传播、爆发流行的传染病。
3.一周内,同一学校(幼儿园)、社区等聚集生活或学习区域中发现5例及以上的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疟疾、甲肝/戊肝、伤寒(副伤寒)、流行性出血热、钩端螺旋体病或10 例及以上的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猩红热、水痘、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或20 例及以上的感染性腹泻病例或30 例及以上的流感病例。
4.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局部发生暴发流行,或非法定传染病暴发流行造成群体性危害。
5.两周内,发生有相同临床症状的,病症较罕见、病情较重的不明原因疾病3 例及以上。
6.预防接种、服药出现疑似异常反应3例或疑似心因性反应10 例及以上。
7.一次食物中毒人数30 人及以上,学校(幼儿园)或重要活动期间发生一次中毒人数5 人以上。
8.发生急性职业中毒或出现其他急性中毒病例3 例及以上。
9.短期同源医源性感染3例及以上。
10.饮用水源污染造成群体性健康危害。
1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影响群体性身心健康,或导致卫生环境严重改变,可能引发群体性健康明显危害,或出现3人及以上死伤,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的。
12.区卫健委认定需要启动应急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未达到突发事件等级,但社会影响较大,可能进一步发展,以及具有明确警示作用的事件,作为突发卫生计生公共预警事件,参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五、应急反应
(一)党政办、党群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办、财政办、应急办、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农服中心、社保中心、市场监督管理所等街道办事处各科(室)
1.负责本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指挥。组织、动员本街道各有关单位、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参加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理,协调、调度本街道人员、物资、交通工具、相关设施和设备。
2.负责组织建立和启用隔离场所、避难场所。对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区的封锁工作及管理;组织公共区域的消毒、杀虫、灭鼠等工作;保障避难场所(临时安置点)的基本生活秩序。
3.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对本街道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协助农业部门做好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对本街道家禽畜和野生动物等异常病死情况,及时报告,保护、控制现场,取样送检,消毒杀菌,监督无害化处理和劝阻食用等。
4.当发生疑似食物或职业中毒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卫生、市监及其他相关部门做好中毒样品的采集及其他各项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及时通知急救中心对中毒病人实施抢救,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必要时通知公安部门,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5.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协助做好死亡人员的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6.监督检查本街道各单位、各村社区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未达到突发事件等级,但社会影响较大,可能进一步发展,以及具有明确警示作用的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同时视应急处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组、应对防治组、宣传动员组、后勤保障组等。
(二)村社区
1.上门核对登记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家庭成员情况,为专业防治机构提供准确信息;对外来人员、外出返回人员造册登记和及时报告。
2.配合专业防治机构在本社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配合落实现场消毒、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等工作措施;配合做好现场保护工作;组织群众疏散、转运;协助专业机构开展中毒原因调查。
3.对本社区需要进行隔离的人员实施家庭隔离或集中隔离观察,做好本社区封锁、隔离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
4.接收、分配和使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的相关设备、器械、防护用品。
5.开展公共区域和家庭内的消毒、杀虫、灭鼠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6.组织群众参加健康教育和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做好事先预防工作。
7.做好相关事件、相关政策的宣传贯彻和解释工作,切实维护好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
(三)辖区卫生院
通惠卫生院、文龙卫生院是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机构,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和专业防控机构要求,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1.认真开展病人初诊、救治和转诊工作。
2.指定专人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与管理。
3.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设立传染病隔离留观室,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定期随访;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疫点、疫区的封锁管理;指导病人家庭消毒。
4.对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及其家庭成员进行造册登记。
5.做好医疗机构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工作。
6.开设咨询热线,解答相关问题,为集中避难的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7.实施应急接种、预防性服药、现场消毒、杀虫、灭鼠并分配发放应急药品和防护用品,指导居民正确使用。
8.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自救、互救等个人防护技能的培训。
9.指导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措施,协助做好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配合通惠卫生院、文龙卫生院落实卫生行政部门、专业防治机构、街道卫生计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应急工作任务。
(五)学区、各中小学校、各幼儿园
发生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校、园应采取边调查边抢救、边核实边报告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1.对中毒或患病人员进行求助救治;追回和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物或水源。
2.与中毒或患病学生及家长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3.配合卫生、应急、环保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有毒食品、物品等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
4.协助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5.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6.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执行停、开学、园时间。
(六)街道内企、事业单位
针对自身隐患因素制定卫生计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当事件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街道、村社区和相关部门报告,送救治好伤、病员,执行各级部门的应急措施,协助职能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并做好善后工作。
(七)通惠市场监督管理所
做好市场监督管理,落实市场监管应急处置措施。
(八)辖区派出所
通惠派出所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卫生计生突发事件中的各种违法活动,保障职能部门开展公务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六、监测、报告与通报
(一)监测
通惠卫生院、文龙卫生院为监测主体,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配合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工作。
(二)报告
街道、村社区负责卫生计生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行政序列报告,通惠卫生院、文龙卫生院承担各自辖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业务序列报告,其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医生均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村社区承担卫生计生社会事件相关信息的序列报告,村社区书记、主任、卫计专干均为突发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街道卫生院、村社区发现和接收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实,在开展相应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于20分钟内向街道办事处首报事件基本情况(电话报告),并于2小时内向街道办事处进一步报告事件详细情况和处理进度(书面报告),并根据事件进程持续书面报告处理动态和发展趋势,直至突发事件基本平息或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向街道办事处结案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必须真实及时,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三)通报
根据上级授权或应急处置需要(报经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及时向本街道群众通报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和应对措施,以及向有关部门和相邻街、镇通报事件信息,保障各项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通惠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气象灾害的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通惠街道辖区内或邻近地区发生但对我街道将产生重大影响的气象灾害防御和救助。主要包括暴雨(雪)、大风、冰雹、干旱、高温、寒潮(含低温冻害)、大雾、雷电、连阴雨等天气气候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气象灾害。
三、组织领导
成立通惠街道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街道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 范静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 黎春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余光彬 通惠派出所所长
成员: 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及各企事业单位和驻村干部、村社干部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街道气象信息服务站,负责气象预警信息的传输,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协调。站长由 任家浓 同志兼任。
四、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职责
通惠街道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在区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负责指挥和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配合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在气象灾害发生前,为预防应急阶段,重点做好居民疏散、设施加固、采取预防性措施等;气象灾害发生后为救灾应急阶段,重点做好灾民救助、伤员救治、基础设施抢修、恢复社会生活秩序等。
办公室:督查、落实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重大决定;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组织了解、收集和汇总气象灾害实况信息、灾情信息;组织气象灾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具体协调处理和及时报告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实施中的有关情况。
党政办:负责调配应急物资、保证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防灾救灾物资供应和后勤保障。负责预警信息发布并做好登记。
财政所:根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决定落实气象灾害预防、抢险和恢复资金。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气象灾害的预防和灾后农业生产补救;参加气象灾害损失和影响程度调查,负责对农业灾情统计和核灾工作,参与的恢复重建。
民政办:负责灾后灾民的救济工作;及时核灾、报灾和救灾,确保灾民的最基本生活。
规建环办和规资所:负责灾害性天气建设工地的安全防护和人员撤离疏导工作;参与因气象灾害造成的建筑物倒塌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排除大风、暴雨天气造成的场镇积水;负责供水、道路照明设施的安全防护和应急抢修等工作;负责做好危房住户的疏导撤离工作;参与相关气象灾害灾情调查。负责因气象灾害而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应急办:负责对因气象灾害造成的事故进行应急救援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安全产生违法行为和排除安全隐患。负责对所有类型灾情统计汇总工作。
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气象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救灾工程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五、应急响应程序
当预测、预报各类气象灾害可能达到预警标准时,或气象灾害发生后,街道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主持召开灾害性天气会商,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确定处置意见,部署灾害预防应急或救灾应急工作;必要时决定实行特别管制措施,按规定及时商请消防进行应急增援。
对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段和设施采取紧急措施,并加强监视和控制,防止灾害扩散,减轻灾害损失。对于大风或暴雨引起的滑坡、坍塌等,启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对于雷电等引起的通信、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受损,由各有关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和应用系统的抢修。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等信息。
六、后期处置
在对气象灾害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要迅速采取措施,对需要进行救济救助的,及时组织救济救助。必要时设立临时安置场所、救济物资供应站点,确保受灾民众的最基本生活,尽快恢复当地正常的社会秩序。
七、责任追究
在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接收到预警信息不及时传递、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真实情况的;
(2)拒不执行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处置时临阵脱逃的;
(3)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4)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通惠街道化粪池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化粪池日常使用和管护过程中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中毒或爆炸等事故,强化危险场所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防范措施
1.下池从事施工或维修、保养、清理等作业前,必须彻底清除一切污泥、污物。
2.下池从事施工或维修、保养、清理等作业前,必须进行反复的冲洗。
3.下池从事施工或维修、保养、清理等作业前,必须对池内进行充分的通风。
4.下池从事施工或维修、化粪池清理公司保养、清理等作业前,必须用便携式硫化氢测定仪测定安全时方准进入。
5.每次下池从事施工或维修、保养、清理等作业,首下人员必须戴好防毒面具及安全带,池上必须有2 人牵绳保护。
6.下池从事施工或维修、保养、清理等作业时,必须风随人走,送入新风。
7.池下有人从事施工或维修、保养、清理等作业时,池上必须有人监督。
二、危情处理
1.池下作业时发现有毒有害气体侵害的,应立即上到地面,并在通风处换风。
2.发现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抢救人员必须戴好防毒面具及安全带,才能下池实施抢救行为,未戴防毒面具及安全带者绝对不准下池施救。
3.迅速将患者带离现场,安置于清凉通风处(忌用口对口人工呼吸)。
4.发生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必须急救的,事发第一时间,必须呼叫120,请求急救;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还应立即联系119。
5.发生事故的,不论轻重,必须立即上报街道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以便立即采取防范、救援措施。
三、指挥小组
成立指挥小组,应对辖区化粪池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范静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李成胜党工委副书记
谢绍贤党工委委员、政法书记
黎春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赵锴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王启彬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江应莉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杨莉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朱松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霍科农应急办负责人
翁源财政办主任
张兴鑫民政办负责人
蓝世军城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余光彬通惠派出所所长
徐启红通惠卫生院书记
成员单位:应急办、财政办、民政办、城乡管理服务中心、通惠派出所、通惠卫生院、各村(社区)。
指挥小组下设化粪池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设置应急办,霍科农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化粪池安全事故的统筹处置。
四、职责分工
应急办:承接事故报告;通知各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及处置进展情况;负责联系应急救援队参与抢险救援;协助抢险救援物资的调运;负责联系交警实施事故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负责联系消防队参与事故抢险救援。
派出所:积极组织力量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保护现场和财产安全;实施危险区域安全警戒和人员撤离区域的治安管理;保障善后处理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事故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应当迅速追捕归案;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通惠卫生院:确定受伤人员救护与专业治疗定点医院,派出医护专业人员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护人员、医疗器材、应急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入院救治;负责统计上报伤亡人员的情况。
财政所:根据办事处要求,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应急资金支持,积极支持配合善后处理工作。
民政办:负责救灾物资调集发放;协助对疏散群众的临时安置;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做好捐赠资金、物资管理和遇难者遗体处理工作。
城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化粪池的日常管护和清掏工作,排危检测;事故发生后配合相关部门检测周围环境,提出控制建议,指导消除现场遗留的危险物质。
事故发生地村(社区):及时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调动抢险救援应急资源救治伤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为事故抢险救援及调查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各单位要以对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到开展专项安全工作,是减少隐患、遏制事故、防止群死群伤的一项重要措施,务必切实抓紧抓好。
通惠街道民政救助工作应急预案
为全面履行民政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职责,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民政法律法规及区应急管理局要求,结合民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提高民政部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能力,充分发挥民政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民生保障兜底作用,促进全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民政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各司其责。在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民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各专业组任务的落实。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民政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
5.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民政与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
6.加强宣传,提高素质。平时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综合素质。
三、工作机构及工作内容
街道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范静同志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民政办、应急办相关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江应莉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民政办工作人员组成。分设:综合协调组、慰问救济组、宣传维稳组、安全生产组、动员保障组。
1.综合协调组:江应莉任组长,由民政办工作人员组成。负责预案的起草,承担应急日常工作,及时汇总上报重要信息和情况,必要时协调相关部门参加应急行动。
2.慰问救济组:王启彬任组长,由应急办、民政办、财政办、党政办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救灾救济物资德储备工作,及时了解受灾情况,安政策规定组织慰问和做好救济工作。
3.宣传维稳组:谢绍贤任组长,由民政办、宣传办、平安办、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做好受灾的民政对象思想稳定工作,及时统计重点优抚对象的思想状况,对可能出现上访等不稳定现象,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镇领导小组。
4.安全生产组:赵锴任组长,由民政办、养老机构、殡葬服务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养老机构、殡葬服务单位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确保安全。
5.动员保障组:江应莉任组长,由民政办、志愿者、社工等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牵头组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志愿者队伍,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培训,在发生重大事件时组织协调进行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
四、信息报告
民政办接到突发事件发生的有关信息后及时赶赴事发现场处理,核实,了解、收集和按程序要求报告有关信息。对突发重大事件信息,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
五、应急处置程序
1.民政办、各工作组接到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及时报告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挂片领导,必要时直接报告主要领导;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按程序报告,并将处置情况在1小时内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2.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街道领导指示及时通知各组作应急处置,相关办公室积极协助。各组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联络畅通。
3.在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 相关办公室加强沟通、互相支持、积极配合、密切协助,坚决服从指挥,不得推诿懈怠。
4.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会议由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办。
5.应急处置过程中,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6.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终止应急状态的建议,经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终止应急处置工作并通知相关办公室。
六、后期处置
1.事件结束后,在街道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安定因素,进一步做好化解工作,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
2.街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会同各工作组和相关办公室认真剖析引发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报告。
3.针对事件处置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和弱点,提出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通惠街道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切实提高街道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总要求,结合街道工贸企业生产安全特点,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是指本街道辖区内规模(限额)以下工贸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具体包括:
1.造成1人以上死亡事故或重伤2人以上。
2.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
3.一次重伤10人(含1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
4.其他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各工贸企业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办事处及安全委员会的领导组织下,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及分管街道大安全工作领导为副组长,经发办主任、应急办主任负责人等为成员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街道工业企业安全事故的指挥、协调、处置和信息报送。
(三)预防为主,演练结合。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搞好应急准备和预案演练。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街道工贸企业生产经营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范静
副组长:赵锴
成员:谢绍贤杨莉王启彬朱松事故企业负责人等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在街道安委会的统筹安排下,由街道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会同行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统一指挥,各有关职能科室及事故企业紧密配合,有序高效地开展。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检查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机构及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长:程艳菊
成员:刘杰张意赵利鑫金敏事故企业
各村(社区)
职责:办公室设在经发办,负责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事故抢险救援情况统一上报、下传和事故善后处理防范措施的制定和实施等工作。
2.现场抢险救援组
组长:霍科农王丽
成员:文艺宋轩罗玉梅周颖颖事故企业、
所在村(社区)
职责:在街道统一指挥下,由街道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抢险专业队伍及机构负责,对事故现场制定抢险救援方案,负责方案的组织实施,并协调消防、卫生等有关抢险救护单位展开抢险救援工作。
3.安全保卫组
组长:叶林林
成员:刘徳凡郭伟李玲周彬赵文露
职责:事故发生后,由事故企业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警戒和肇事人员的监控及群众的劝解疏导工作。
4.后勤保障组
组长:赵红翁源
成员:吴清梅赵超陈文霜
职责:由事故发生企业会同街道财政所、党政办负责统算抢险物资和工具装备的供应;统筹调度交通工具,确保工作所需;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的后勤供养,保障救援工作有序开展;协调各有关抢险物资单位的救援物资供应。
5.医疗救护组
组长:王丽徐启红
成员:罗玉梅医院相关工作人员
职责:由事故发生企业、通惠街道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挥辖区二院等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紧急救治,制定救援方案,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
四、预警预防机制
(一)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工贸企业生产经营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的情况如实报告街道应急办或管理部门。由应急办按街道相关要求统一汇总向上报告。
(二)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中遇险、遇难、受伤和失踪人数。
4.事故的简要经过。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7.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抢险救援的要求。
8.事故单位负责人签名和报告时间。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状态不得随意挪动和破坏,因抢救人员、为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的现场,应绘制事故现场图做标记、记录等方式妥善保存原始现场资料和证据。
五、应急响应
(一)进入事故应急响应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即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二)应急救援小组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联系有关部门及其应急机构、救援队伍,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三)各有关单位、科室必须从全局出发,绝对服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指挥,分工合作,共同做好事故抢险的处理工作,保证紧急情况信息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六、善后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任务完成后,救援领导小组要协同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积极配合区、市级相关部门做好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搞好信息发布,进一步完善安全预案。
七、其他事项
(一)企业是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也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主体。企业要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并保证其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
(二)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有关单位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自脱岗。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造成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追究事故单位的责任,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本预案的演习。
(四)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情况发生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有关内容。
通惠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重庆市綦江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的方针落到实处,形成统一的指挥部,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协同作战,迅速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前提下,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其中预防工作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组织指挥处置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具体包括:
(一)一般事故(Ⅳ级),预警颜色用蓝色表示,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办事处认为需要启动应急预案处置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三、基本情况
通惠街道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主要有1家加油站。
四、危险化学品应急指挥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在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为了最快速的开展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由通惠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全街道的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救援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组成和职责,依据《通惠街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实施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在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研究确定处置全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部署和总结年度全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工作;指导全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警、预防等重要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在发生危险化学品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和特殊事故时,决定启动通惠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应急办、通惠派出所、通惠卫生院、规建环办、财政办等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村、社区组成。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指挥部
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后,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指挥部指挥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四)成员单位职责
应急办: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区政府报告事故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履行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开展对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组织专家组为现场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通惠派出所:根据《通惠街道突发事件交通和现场治安保障预案》组织实施;负责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管制;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加强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及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通惠卫生院:根据《通惠街道突发事件医疗救护保障预案》组织实施;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
规建环办: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环境监测与危害控制。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有害物质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财政办:负责应急救援资金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五、应急程序
(一)预警
预警级别发布。根据对事故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事故进行预警。
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控。对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单位实施动态监控,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监管。
(二)应急响应
1.事故报告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单位必须将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及抢险情况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上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电话:48882700;传真:48882700)。
2.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群众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分级响应
(1)应急响应。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应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原则。
(2)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办事处迅速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灾情态势。防止次生、衍生灾难发生,迅速果断地切断事故链。
(3)扩大应急。先期应急处置未能控制的紧急情况以及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由上级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处置。
(4)后期支援。各应急救援单位、救援队伍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和指挥部命令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实施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行动。
(5)信息沟通。通信和应急保障部门根据指挥部指令,开通指挥部和现场之间的应急通信联络,保障现场应急指挥,保持现场指挥部和区政府应急办、区应急指挥中心的联系畅通。
(6)应急指挥。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时,一般事故由事故单位、街道办事处,负责事故现场先期应急救援组织指挥。
(7)警报与应急公告。当事故影响或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向公众发出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应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等注意事项,以保证公众能够及时作出自我防护响应。决定实施疏散时,应通过应急公告确保公众了解疏散的有关信息,如疏散时间、路线、随身携带物、交通工具及目的地等。
(8)应急结束
六、现场指挥部的组建及职责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由指挥部决定成立现场指挥部,并根据情况确定指挥长。现场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抢救组、安全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等8个工作组,分别由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抽调人员组成。
(一)综合协调组。由应急办牵头,派出所、事发地村、社区组成。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传达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批示和指示;协调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设备、物资,协调各单位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现场信息收集汇总和新闻发布,收集上报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及事故调查资料;协调安排指挥部工作会议。
(二)现场救援组。由应急办牵头、规建环办、通惠卫生院、人武部、专业抢险队伍、事发地村、社区和事故单位组成。研究现场处置情况,提出事故险情处置建议和抢险救援技术方案;组织救援力量、设备、物资,实施现场抢险救援;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尽快地测定出事故的危害地区,检测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危险源;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消除工作;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三)安全保卫组。由派出所牵头,人武部、事发地村、社区组成。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护;组织人员有序疏散,保护现场人员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援工作有序开展;维护社会面和事故处置场所社会秩序;控制事故涉嫌责任人;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四)医疗救护组。由卫健办牵头,医疗救护队、医疗专家组、事发地村、社区组成。负责对伤亡人员的现场急救和处置;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
(五)环境监测组。由规建环办牵头。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别,利用环境监测设施,对有毒有害物质、空气、水源、人体、动植物、土壤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危害进行评估和预测,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消毒等相关措施,防止事故危害的扩大。
(六)后勤保障组。由应急办牵头,事故单位、财政办组成。负责抢险救援及事故调查的生活保障等后勤服务;提供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必要的办公用品设备和交通、通信工具、器材,确保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的器材、物资及时到位;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七)善后处理组。由应急办牵头,事故单位、相关保险公司组成。负责做好死者家属和受伤人员的安抚工作;安装临时疏散人员,组织开展理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八)事故调查组。由派出所牵头,应急办、事发地村、社区组成。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并结案。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应急办和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健全各类事故管理信息档案。包括危险源及重大危险的理化性质信息资料、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环境、救援力量分布、救援物资装备等信息资料库。
(二)队伍保障。企业应急救援队伍要按照各类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方案要求,加强训练,提高应急知识和应急技术水平,并演练检验队伍能力。同时,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以达到应急救援要求。
(三)物资保障。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必要的消防、防毒、个人防护用品、医疗急救药品、报警器等物资装备,并实行专人管理,落实维护保养制度。
(四)医疗保障。根据不同的灾情,卫生院分级负责应急处置中医疗救护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社会宣传。企业应采取会议、标语、宣传栏、挂图等各种形式,按照企业事故可能的危害区域,教育职工和社会群众,提高职工和社会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六)应急演练。各企业应当通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当具有计划、动员、实施、评估、修订预案等内容。
八、后期处置
(一)现场洗消。现场清理工作和消毒工作由现场抢险救灾组、检测监护组和医疗救护组负责,应尽可能利用专业队伍实施,使现场危险消除、污染得到治理,检测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
(二)事故恢复。危险化学品经营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应急终止,经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进行事故后的修复和生产恢复;重新进入事故场必须首先编制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办法及操作程序,并经专家组审查同意后实施;企业重新恢复生产前应当经区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队伍进行验收;善后处理组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确定赔偿标准,按法定程序进行死亡赔偿。对伤者首先进行医疗救治,医疗终结后,按规定处置。
通惠街道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我街道烟化爆竹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重庆市綦江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街道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的方针落到实处,形成统一的指挥部,把各方面的力量组织起来,协同作战,迅速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应急救援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是在预防为主前提下,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其中预防工作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
二、基本情况
目前有烟花爆竹常年销售点5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需要街道办事处组织指挥处置的烟花爆竹事故。具体包括: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用红色表示,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用橙色表示,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用黄色表示,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
(四)一般事故(Ⅳ级),用蓝色表示,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街道办事处认为需要启动应急预案处置的烟花爆竹事故。
四、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组建及职责
为在发生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开展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由通惠街道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街道的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救援工作。
(一)通惠街道烟花爆竹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组成和职责依据《通惠街道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实施
(二)通惠街道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研究确定处置全区烟花爆竹事故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部署和总结年度全街道烟花爆竹事故处置工作;指导全街道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预警、预防等重要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在发生烟花爆竹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和特殊事故时,决定启动通惠街道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指挥长由通惠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街道分管安全领导担任。成员单位街道应急办、通惠派出所、通惠卫生院、规建环办、财政办、民政办等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地村、社区组成。
(三)现场指挥部
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后,街道烟花爆竹事故指挥部指挥长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
(四)各成员单位职责
应急办: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区政府报告事故及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和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履行区烟花爆竹事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街道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村(社区)、各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事故调查处理;开展对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的装备、器材、物品、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组织专家组为现场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通惠派出所:根据《通惠街道突发事件交通和现场治安保障预案》组织实施;负责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管制;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加强治安管理;负责核对伤亡人数及伤亡人员身份;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制定爆炸和火灾扑救及现场救援方案;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现场清理工作。
通惠卫生院:根据《通惠街道突发事件医疗救护保障预案》组织实施;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
规建环办:负责制定烟花爆竹事故环境监测与危害控制。及时测定事故现场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有害物质的消除;负责调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财政办: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准备、调度和落实工作。
五、事故的报告及现场保护
发生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必须将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及抢险情况在第一时间内迅速上报街道应急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一)事故情况报告
1.街道办公室值班电话:48882700
2.派出所值班电话:110
4.消防大队值班电话:119
5.急救电话:120
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转报通惠街道办事处。
(二)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群众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六、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烟花爆竹较大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街道办事处应急办、派出所等部门。
(二)街道办事处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相关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三)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确定烟花爆竹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
七、事故救援专业组的建立及职责
街道烟花爆竹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事故救援专业组,各救援组应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快速实施救援。
(一)综合协调组。由应急办牵头,派出所、事发地村、社区组成,由应急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传达各级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批示和指示;协调组织相关应急救援力量、设备、物资,协调各单位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现场信息收集汇总和新闻发布,收集上报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及事故调查资料;协调安排指挥部工作会议。
(二)现场救援组。由街道应急办牵头,规建环办、通惠卫生院、应急救援队伍、事发地村、社区和事故单位组成。研究现场处置情况,提出事故险情处置建议和抢险救援技术方案;组织救援力量、设备、物资,实施现场抢险救援,负责将现场事故调查所取物证等材料如实、完整、及时送交事故调查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尽快地测定出事故的危害地区,检测危害程度,及时控制危险源;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消除工作;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进行环境即时监测,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三)安全保卫组。由通惠派出所牵头,平安办、事发地村、社区组成。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保护;组织人员有序疏散,保护现场人员和财产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和抢险救援有序开展;维护社会面和事故处置场所社会秩序;控制事故涉嫌责任人;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
(四)医疗救护组。由通惠卫生院牵头,卫健办、事发地村、社区组成。负责对伤亡人员的现场急救和处置;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分类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对救援人员进行医学监护,为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医学咨询,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
(五)善后处理组。由应急办牵头,事故单位、民政办组成。负责做好死者家属和受伤人员的安抚工作;安排临时疏散人员,组织开展理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六)后勤保障组。由应急办牵头,事故单位、财政办组成。负责抢险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等后勤服务;提供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必要的办公用品设备和交通、通信工具、器材,确保抢险救援工作所需的器材、物资及时到位;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七)事故调查组。由派出所牵头,平安办、事发地村(社区)组成。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并结案。
附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较大以上事故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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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较大事故处置措施
一、火灾事故处置措施
(一)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报警,并同时展开切断电源、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灭火等措施,将火灾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二)采取先控制后消灭,针对火势发展蔓延情况,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三)初起少量火源应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或用湿被湿布等覆盖燃烧区,使其窒息或减小火势。
(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起火点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带。
(五)要防止火势向周边蔓延,还要防止火星溅向其他易燃物品。
(六)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
(七)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和燃烧物品是否有毒等情况。
(八)正确选择最合适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九)现场指挥者要注意火灾现场动态,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等特别危险的情况,需紧急撤退时,应立即停止灭火,疏散灭火人员,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全部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发人员和财产损失的扩大。
(十)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
二、爆炸事故处置措施
(一)由烟火药剂引起的爆炸事故,必须及时地、科学地进行现场救护
1.爆炸发生后,救护组成员马上到现场查看有无人员受伤。
2.如伤者身上有着火处,立即用干粉灭火器喷射,扑灭火焰。
3.立即将伤者带离现场,送到安全和空气新鲜处用醋冲洗脸部,并让伤者大量饮水,情况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抢救。
4.如伤者有出现破伤出血,特别是动脉出血。应迅速采取临时急救措施,止血后再送医院治疗。
(二)在爆炸事故发生中,应迅速开展自救、互救和抢救。以减少伤亡和损失,自救方法如下
1.卧倒自救。烟火药剂发生爆炸时,首先看到的是闪光,因为光速比声速快得多,(光速每秒30万KM,声速每秒340M)因此,现场人员看到较大的闪光,就应该立即卧倒,卧倒时尽量选择桌、凳架下,一只手在额前,另一只手盖住后脑,以防砖块,杂物落下时击伤大脑。
2.离开自救。事故发生是突然的,部分现场的职工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故吓得惊慌失措,乱喊乱跑,造成了现场混乱的局面,往往会失去自救的良机。其正确的自离方法应是迅速镇定下来,赶快离开现场,不论伤势轻重,应该挣扎出去,身姿低矮、沿墙行走,以减少事故扩大。
3.滚地自救。药物爆炸后,紧接着就是燃烧,现场职工如果身上粘有药尘,就很容易引火烧身。自救的正确方法,当衣服燃烧后,应立即脱掉或撕掉燃烧的衣服或用湿衣服、湿麻袋披盖,千万不要怆惶乱跑,以免借风之助使火烧得更旺。当在没有以上这些条件的时候,应迅速就地打滚,利用滚地熄灭身上的火焰,以达到自救的目的。
4.止血自救。烟火药剂爆炸事故中,最容易出现破伤流血,特别是动脉出血,必须尽快进行自救止血,千万不能坐等来人抢救,一般迅速有效的方法是:指压止血法,其要领是在出血部位的上方一处,用拇指或其余四指把动脉管压在骨面上,以止住出血,紧急情况时可隔着衣服压迫。对动脉出血用指压法止血后,需立即换用其他止血法,再送医院治疗。
通惠街道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规范全街道消防安全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綦江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伤人员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员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应急救援小组的领导下,由街道办事处统一指挥、协调全街道消防安全事故及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消防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服从上级政府预案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调度。各类企业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完善消防安全应急机制。
(一)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指挥长:范静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赵锴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党政办、应急办、经发办、民政办、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平安办等。
(二)应急救援办事机构
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小组下设的应急救援办公室在应急办,负责街道应急救援小组的日常工作与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办主任兼任。应急救援办公室联系电话:48882700。
(一)现场指挥组
现场指挥组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街道办事处主任和进入事故现场的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并由街道办事处领导担任组长(特殊情况可临时指定)。具体职责是:
1.分析事故发展的趋势和可能性,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施救工作,负责技术鉴定和技术咨询。
3.组织受安全威胁的人员紧急疏散。
4.控制火势的扩大和蔓延。
5.组织人员保护重要设备、设施和物资安全。
6.确定并设置危险警戒线。
7.向指挥部及时报告现场抢险救援情况。
8.组织救援队伍撤离。
9.撰写现场抢险救援报告。
10.联络、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
11.完成救援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抢险救援工作组
抢险救援工作组由党政办、应急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组成,根据事故持点可吸收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具体职责是:
1.负责执行抢险救援方案,参与抢险救援工作重大疑难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
2.组织落实抢险救援队伍和抢险救援设备物资。
3.协助现场指挥组组织遇险人员紧急疏散。
(三)通信信息工作组
通信信息工作组由应急办公室组成,具体职责是:
1.保障救援小组与各工作组的通信畅通。
2.收集现场抢险救援信息,及时向救援小组报告。
3.建立应急处置情况动态通报制度,及时向各组通报情况。
4.收集社会各界对事故及处置情况的反映。
5.传达上级领导的批示、指示。
(四)医疗卫生工作组
医疗卫生工作组由通惠卫生院和相关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
1.组织医务人员对伤病员进行医疗救治。
2.对遇难者进行死亡初步鉴定。
3.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4.监测大气、水资源等环境污染情况。
5.向救援小组提供伤亡情况报告。
(五)治安交通工作组
治安交通工作组由平安办、城管执法大队、通惠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组成,根据事故特点和需要可吸收相关部门参加。具体职责是:
1.维护现场治安、交通秩序。
2.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
3.负责有关人员的安全保卫。
4.依法处理涉嫌犯罪人员。
5.守护押运救援物资、资金和设备。
(六)资金物资保障工作组
资金物资保障工作组由财政办、民政办等相关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
1.负责紧急调用物资和调拨资金的落实。
2.负责救援设施、设备、场地的征用及其补偿。
3.接受社会捐助。
(七)新闻宣传工作组
新闻宣传工作组由文化服务中心召集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组成,具体职责是:
1.负责制定新闻报送方案。
2.负责拟定新闻报送内容。
3.负责组织新闻报送工作。
4.负责新闻记者的接待和采访工作。
(八)善后处理工作组
善后处理工作组由社保所、民政办、平安办和相关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
1.指导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疏导、稳定工作。
2.指导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赔付工作。
3.指导事故财产损失的赔付工作。
4.负责接待上访人员。
5.指导事故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四、应急响应与预案启动程序
(一)分级响应标准
按照消防安全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分为I级响应、II级响应、III级响应。各级预案分级响应标准如下:
I级: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急性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消防安全事故灾难;超出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事故灾难;跨乡(街道)级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事故灾难。
II级:造成3人至9人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至9人生命安全,或者30人至49人急性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至900万元的消防安全事故灾难;超出街道办事处应急处置能力的消防安全事故灾难;跨行政区域的消防安全事故灾难;办事处认为有必要响应的消防安全事故灾难。
III级: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一般事故。
1.当发生I级响应标准的消防生产事故时,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上报。
2.当发生II级响应标准的消防安全事故时,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上报。
3.当发生III级级及以下响应标准的消防安全事故时,街道办事处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三)预案启动程序
本预案启动程序如下:
1.根据各方面报告的情况,对情况特别严重的事故,由街道办事处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2.应事故发生地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请求,由街道办事处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预案启动后街道办事处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确定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和进入状态的工作。
2.召集有关工作组组长参加应急行动战前动员会议,完成应急处置力量的调集组织。
3.下达应急行动命令,内容包括: 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当地已经采取的措施;各应急工作组的任务及对各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等。
(一)应急终止条件。应急终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2.事故现场隐患得到消除。
3.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医治。
4.无疫情发生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6.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1.由现场指挥组召集各工作组组长会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书面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并抄送区安委会。
2.街道办事处接到事故书面请示后,立即召开会议决定。
3.街道办事处根据决定,向现场指挥组和各工作组下达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的命令,并将决定报区安委会。
4.由新闻宣传组上报新闻单位,向媒体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和有关应急处置的情况。
5.由现场指挥组组织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并在24小时内写出现场抢救书面报告,分别报街道办事处和区安委会,并抄送各工作组组长单位。
消防安全事故灾难的调查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调查,街道办事处直接组成调查组或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消防安全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救援指挥组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街道办事处,同时报送区安委会办公室。根据现场指挥组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街道办事处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抄送有关部门。
(一)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
(二)大型企业集团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报街道办事处和抢险救援工作组组长单位备案。其它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
在消防安全事故灾难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和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消防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指挥,或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物质的。
5.阻碍应急救援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它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党政办2021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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