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二)编制目的
根据《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2〕9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20年6月5日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渝府办发〔2022〕14号)《重庆市綦江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性文件,结合街道实际,为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三)编制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人员的基本生活。
2.防救结合,全程管理。坚持灾害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管理原则,强化源头治理、过程管理,做好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与区级应急局、气象局等部门联动,加强信息沟通和资源共享,提升防灾抗灾能力,做到防救结合,全过程管理。
3.服从指挥,落实责任。按照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体系,按照职责权限,做好常态下的风险防控,优化非常态下的抢险救援,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4.加强培训,整合资源。加强群众应急逃生、救援能力等建设,充分提升群众群防群治能力,加强与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合作,促进救援救灾能力跃升。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街道办事处事处内可能造成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一般自然灾害事故,主要包括大风、冰雹自然灾害,寒潮、雪灾害,干旱灾害,地质灾害,暴雨洪涝灾害,森林火灾,一般生物灾害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
成立街道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办事处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救灾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社区办、派出所、武装、经发办、规建环办、农服中心 、卫生院、供电所等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应急办主任兼任。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发生以后,指挥部到达现场以前,由办公室主任根据灾害事故情况,先行按各类实施方案进行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1.指挥部职责:
(1)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和信号。
(2)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助行动。
(3)向上级报告自然灾害情况。
(4)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单位求救和报警。
(5)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灾害调查,总结经验教训。
2.办公室职责(应急办公室)
(1)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做好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和救援的各项工作。
(2)严格执行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根据事故发生的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
(4)及时通报,将事故原因、责任人及处理意见向群众公布。
(5)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
(二)现场救灾指挥组
指挥部根据自然灾害事故主管职能原则,确定现场指挥组长等职责,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组,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工作。其职责和权限是:执行指挥部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三)警戒保卫指挥组
由管辖派出所牵头,其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遇难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跑。
(四)医疗救助指挥组
由古南卫生院协助,其职责是: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备抢救伤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
(五)后勤保障组
由财政办、应急办牵头,其职责是: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类别,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应急指挥通讯系统,组织提供各类应急装备材料,救灾物资以及按照指挥部的命令供水、供电和断水、断电,安排好抢险救灾工作的膳食,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应急指挥通讯由电信部门负责。
(六)善后处理指挥组
由党工委牵头,其职责是:根据实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就近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保证灾民吃有饭、穿有衣、住有房、病有医,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情况。涉及其他工作,如需预防疫情的,还应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防止疫情的发生,同时,积极组织救灾物资,及时对灾民进行救助,并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和重建工作。
(七)灾害调查组
由应急办牵头,其职责是:根据灾害分类,组织配合公安、监察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灾害调查工作。灾害调查应该明确灾害发生的原因和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农作物损失、水利公路损毁等情况。按照勘灾的程序进行核查,及时将灾情汇报上级有关部门,按上级有关规定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三、自然灾害的预防预警
(一)灾害类型
根据历年自然灾害发生的情况,自然灾害事故主要以大风、冰雹、干旱、暴雨洪涝、地质灾害、森林火灾为主要自然灾害事故。
(二)灾害预警
接到预警信息后,街镇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向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社干部、网格信息员、应急救援人员、企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转发相关预警信息。
(三)灾害预防
加强辖区内易发生地质滑坡点位等信息,建立相应重点监控台账,制定应急预案,对重点监控的危险源实行动态监控。各职能科室应针对各自的情况,制定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形成条块结合,分级管理的预案体系,应急救援队伍由医疗救助组织、消防灭火组织、应急民兵分队组成。各单位,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微信群、院坝会、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向广大公民宣传预防自然灾害的知识。
四、自然灾害应急措施与行动方案
(一)自然灾害事故报告程序
1.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在1小时内立即用电话报告街道办事处公室,24小时内必须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事处;一般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4小时内电话或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公室(电话:023-48658700)。
2.街道办事处公室和应急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街道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汇报,并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向綦江区应急局、区相关部门紧急报告,同时向派出所报告,由派出所向区公安局报告。
3、重特大事故的最新进展情况,按照前述程序填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自然灾害的单位及时间、地点、类别、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2)灾害发生的简要经过、当前死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计,发展趋势及危害范围和危害程度。
(3)灾害抢险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二)行动方案
1.初级反应
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及一般灾害事故发生以后,事故发生单位除按程序向上级报告外,还应立即启动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力量进行抢险救援。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移动现场物件必须作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街道办事处及各部门接到本所管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及一般灾害事故之后,必须立即启动本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上级救援队伍到达之前赶到现场,全力以赴,组织协助抢险救援工作,并认真协助上级部门调查事故原因,处理善后工作。
2.灾害应急处理方案
(1)本“预案”分设六类自然灾害事故处理方案,每一类事故的现场处理,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分工不同,在街道办事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各职能部门、各单位按照自己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2)应急装备信号
1)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购置配足装备材料;
2)整合现有应急资源:
①灭火器材;
②森林火灾救援器材、打火扫把、镰刀、铁铲;
③医疗救援器材,由卫生院配备;
④配齐指挥部和各单位的通信电话、应急电话及信号规定:
a 指挥部应急电话:023-48658700
b 指挥部值班电话:023-48658700
c规定街道自然灾害事故以汽笛或锣声、哨子鸣号为报警源,以汽笛鸣号的间断声或锣声的间断声为准备撤离的信号,以汽笛长鸣声或紧急锣声、哨子为立即撤离的信号。
(3)应急救援机构的协调
本辖区内各救护队和社会救援力量的日常管理由各科室负责,救助人员、队伍和实施器材及信息由各部门负责提供。各行业(行政)主管科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对物资装备的储存情况进行检查,各种应急资源由街道办事处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紧急调用。
(4)灾害后的恢复程序
灾害处理结束以后,由街道办事处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向灾区人民群众发布解除警戒令。发布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闯入事故警戒区。
五、应急保障
(一)指挥决策保障
建立应急指挥决策支持系统,在信息综合集成、灾害评估的基础上实现智能化和数据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二)信息保障
由应急办牵头,会同有关科室着手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综合管理信息数据库,包括危险源信息、重大隐患信息、灾害环境信息、救援力量信息、救援物资储备信息。
(三)抢险救援队伍保障
街道综合应急队伍是本街道综合性灾害的基本抢险队伍,由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组建管理。街道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都要积极组织引导和借助社会资源,建立各类社会性、群众性救灾队伍。
(四)交通保障
当发生重大、特大特殊自然灾害事故时,由派出所负责交通管制。当发生自然灾害后,要及时对灾情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理。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绿色通道”,道路受损的由街道规建环办迅速组织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加强交通战备建设,确保应急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紧急地疏散人员、粮食物资,必要时经领导同意,可紧急动员和调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实施装备。
紧急交通保障相关单位,必须全力以赴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满足紧急处理工作的需要。
(五)医疗卫生保障
古南卫生院协助应急处理工作中医疗救护保障的组织实施,负责急救和救治工作。各医疗点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
发生重特大灾害以后,医疗救护队伍要迅速地进入救灾现场,对伤员实施包扎、止血、固定等初步急救措施,稳定伤情,运出危险区后转入医院抢救伤情。
实施“救死扶伤,以人为本”的原则,专业队伍医救和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要于第一时间在现场展开。
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形成包括相关预防控制系统、信息系统、公共应急控制系统、医疗救助系统、人才培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社会支持系统。全面地提高抢险应急救援卫生管理和紧急处理能力。
(六)治安保障
古南派出所负责应急处理中的治安保障工作。各部门单位和村社要积极发动组织群众,开展群防和联防,协助派出所负责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灾害发生以后,属地警力、政府和社会组织部门在救灾现场设立警戒区域,维持秩序,必要时疏散救灾群众,对重要场所、目标和救灾设施加以警卫。
加强治安保障工作,确保紧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和救灾物资、装备免受人为破坏,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灾害事故发生以后,要迅速紧急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管理,严防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主要物资设备的防范和保护。
(七)物资保障
健全街道救灾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合系统。应急办办公室要负责组织物资的储存和调拨供应,卫生院负责药品的储存供应。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
(八)社会宣传和动员
强化救灾知识的普及与培训,包括灾害预防、应急常识与救护知识等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救助知识及培训活动。
六、后期处理
(一)善后事宜
1.灾害发生以后,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救济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由应急办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调查统计灾害受灾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告指挥部和上级部门。
3.应急办及相关部门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和管理工作。
4.卫健办做好事故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的监控工作。
5.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办事处实际情况制定有关赔偿规定,确定赔偿标准,按法定进行赔偿。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受伤害人员要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抚恤。
6.街道办事处有关职能部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组织评估后,要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规划,做到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恢复生产。
(二)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业、单位和个人捐助
1.救灾捐赠活动工作,在应急办的领导下,根据受灾情况和灾民救济需要情况统一组织实施。
2.应急办统一管理救灾捐赠资金和物资。
(三)加大保险宣传
1.重视社会保险在自然灾害中的作用,积极组织有关单位、行业参加社会保险。
2.大力推进各专业及辅助社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四)查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各应急机构要将事故应急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七、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及更新
本预案每5年修改评审一次,由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技术专家,以及自然事故管理人员参加。
(二)预案制定和实施
本预案由綦江区古南街道应急办制定,经街道办事处事处批准实施。
(三)预案生效日期
本预案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古南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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