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古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綦江区古南街道应急抢险救灾总预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办公室(所、中心、大队),各企事业单位,学样:
现将修订后的2022年《綦江区古南街道应急抢险救灾总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古南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18日
古南街道应急抢险救灾总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应急抢险救灾管理,满足突发事故灾难及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整合我街道现有应急指挥系统、组织网络以及相关资源,建立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处置保障、防范体系,确保应急处置做到领导得力、决策正确、指挥得当、实施有效,进一步提高全街道应急处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第52号)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第69号)
1.2.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1.2.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1.2.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
1.2.7《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人大公告〔2012〕9号)
1.2.8《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人大公告〔2015〕第37号)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
(1)事故灾难:辖区内铁路、公路、水运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一般或较大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城市生命线事故;通信、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一般或较大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职业病事故;以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故灾难的先期应急处置。
(2)自然灾害:辖区内发生的干旱、洪涝、台风、地震、风暴、山体坍塌、滑坡、泥石流、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1.4 应急工作原则
1.4.1 以人为本。坚持抢险先救人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4.2 依法规范。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严格编制程序,与各行业相关政策衔接,逐步建立完善我街道突发事故灾难处置应急机制。
1.4.3 预防为主。把防患于未然作为本街道突发事故灾难及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部署下,完善各职能办公室、村(社区)的工作机制,形成全街道各层面的整体合力。
1.4.4 分级管理。一般事故及自然灾害由街道负责应急处置;较大事故及自然灾害由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及自然灾害由区政府应急委指挥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1.4.5 整合资源。按照“条块结合、立足现有、整合资源、降低成本”的要求,充分整合现有的119、110、120等应急救助、报警资源,建立、完善、整合应急信息数据库和技术支撑平台。
1.4.6 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把平时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突发事故灾难应急处置相结合,把自然灾害防范与应急抢险救灾相结合。在应急准备、指挥程序和救援方式等手段上,实现常态与非常态的有机统一。
2 危险性分析
2.1 基本概况
2.1.1根据历年情况,我街道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主要有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危化品、非煤矿山企业、工商贸企业、森林火灾、洪涝、滑坡等几种类型。发生事故的行业主要是非煤矿山、水上交通、建筑、危化品、道路交通、工商贸;发生自然灾害的主要类型是森林火灾、洪涝和地质灾害,重特大事故发生主要以道路交通和危化品为主。
2.1.2随着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我街道应急管理任务越来越重。
2.1.3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我街道境内重大危险源主要有三类。一是道路交通。全街道共有通客车路线1条。灾难类型主要是翻车和道路滑坡等,可能危及范围是乘客和行人生命安全。二是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企业。全街道有危化品企业11个,灾难类型主要是火灾和爆炸,可能危及范围是周边人员和建构筑物。三是森林火灾,全街道共有林地4.29万亩,灾害类型主要是雷电和人为。
由于我街道安全生产基础较为薄弱,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动态管理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许多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道路交通。210国道过境22公里,区道41公里,高速公路30公里,乡村公路143.3公里,路况普遍较差,特别是部分乡村道路缺乏必要的交通标志和防护措施,不少地方农用车载客,客运车超载,面包车、三轮车、摩托车非法营运及客货混装现象十分突出。
2. 水上交通。街道管理虽然规范,但监管力度仍然不足。
3. 非煤矿山。街道有非煤矿山企业2个,从业人员20余人,均属小型个体企业,绝大部分是手工操作,机械化程度低,规模小,属于开采条件差,开采不规范,管理水平低,从业人员文化素质差,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安全隐患较为突出,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4. 公众聚集场所和娱乐场所。部分商场、市场、旅馆、酒楼、医院、学校、网吧、游戏厅、卡拉OK厅等公众聚集场所,缺乏必要的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也不完备,部分场镇企业供电线路老化,私拉乱接,消防灭火器材缺乏,未按规定年检压力容器,隐患突出。
5. 危险化学品。街道共有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11家,有的企业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防范和监管不到位。
6. 森林防火。全街道地形以山为主,森林资源丰富,有林地面积4.29万亩,集中分布在名山村、清水村、南山村、连城村、花坝村、蟠龙村、宗德村、尖山村等。街道森林防火安全隐患突出,一是林区群众防火意识不高,古剑山4A级风景区及周边游客较多,野外用火大量存在,每年都有数十次森林火警火灾发生。二是森林火灾扑救队伍不专业,设备、设施缺乏,特别是林区就近的扑救力量薄弱,不利于及时有效扑灭山火。
7、地质灾害。街道属丘陵地区,山高坡陡,海拔高差大,危岩、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严重。共有地质灾害点11处,多数地方危及交通、居民住房等的安全。
8、防洪安全。街道地处綦江河旁、大部分社区居民居住在綦江河边,防洪标准较低,易受到洪水威胁;农村水库5座,山平塘157口。部分水利工程年久失修,加之防洪安全意识不强,抢险预警系统不完善,抢险队伍、设备、设施缺乏,物资储备差,存在安全隐患。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街道相关办公室和各村(居)要按照“集中统一、政令畅通、指挥有力、条块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认真开展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街道办事处成立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街道党政办公室、应急办、经发办、民政社会事务办、平安办、规建环办、农业服务中心、城乡管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古南派出所、国土所、古南卫生院、城南供电营业所、桥河电信支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应急办,主任由街道应急办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各子预案的责任办公室负责人担任。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发生后,指挥长到达现场前,由办公室负责人根据事故类别,先行按各类子预案进行抢险救灾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3.2.1 指挥部职责
1. 负责全街道应急抢险救灾综合协调及其相关组织管理工作,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 组织指挥全街道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配合和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 应对紧急疏散、撤离受灾群众,组织群众自救互助,开展应急救援先期处置工作。
4. 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及区应急救援中心求救;
5. 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安抚受灾群众。
6. 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
3.2.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 检查和督促各办公室、村(社区)、各企业做好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2. 严格执行指挥部的命令,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 及时向区政府、区应急救援中心报告,并随时报告事故现场救援情况;
4. 适时通报,将事故原因、责任及处理向公众发布;
5. 组织对《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预案》修订、补充和完善。
3.2.3 现场抢险救灾指挥组
指挥长按照主管职能原则确定现场负责人,成立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抢险救灾指挥工作。其职责和权限是执行指挥部的命令,组织指挥前方救援,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反馈现场信息,危急情况可先行处置后再报告。
3.2.4 警戒保卫指挥组
由古南派出所牵头、平安办配合。其职责是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组织营救遇难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严格控制进出人员及车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及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3.2.5 医疗救护指挥组
由古南中心卫生院牵头。其职责是负责组织抢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物品。
3.2.6 后勤保障组
由街道党政办牵头,应急办、财政办配合。其职责是根据事故类型,协调有关办公室、村(社区)、企业建立应急指挥通讯系统,提供各类应急装备器材、救灾物资以及供水、供电和断水、断电,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膳食,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应急指挥通讯系统由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公司负责,应急装备器材由事故单位、街道、村(社区)和各专(兼)职应急救援组织负责提供;救灾物资的储备、提供和灾民安置由应急办和民政社会事务办负责;水、电保障由水厂、城南供电营业所负责。
3.2.7 善后处理指挥组
由平安办、民政社会事务办配合,组织主管部门、派出所、工会、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办公室,开展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督促发生事故单位及其所在村(社区)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并作好舆情导向控制。
4 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
4.1 事故报告程序
4.1.1 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发生后,事故单位、所在村(社区)及相关办公室五分钟内将所发生的情况向街道党政办公室(48658700)紧急报警,街道值班人员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报告街道主要领导,并按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级别分类处置:一般级别街道分管领导和相关办公室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现场人员核实基本情况后(事件时间、地点、涉及人数、可能危害、已开展工作、现场联络方式),20分钟内回馈给值班室并将处置情况上报街道值班室,值班室汇总情况后报值班领导审核后,30分钟内电话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局,1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主要领导审批后上报区应急局;较大级别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办公室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控制态势。核实情况后,现场人员核实基本情况后(事件时间、地点、涉及人数、可能危害、已开展工作、现场联络方式),20分钟内回馈给值班室,街道主要领导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重大、特别重大级别街道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办公室人员立即前往现场,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控制态势。现场人员核实基本情况后(事件时间、地点、涉及人数、可能危害、已开展工作、现场联络方式),20分钟内回馈给值班室,值班室汇总情况后报值班领导审核后,30分钟内电话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局,1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主要领导审批后上报区应急局。
4.1.2 较大、重大、特大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的最新进展情况依照前述程序续报。
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灾难及自然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2. 事故灾难及自然灾害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财产损失的初步估价;
3. 事故灾难及自然灾害应急抢险救灾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4. 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应急抢险救灾的有关事宜。
较大、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对外报告和公布,由街道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有关办公室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应以指挥部办公室书面报告内容为准。
4.1.3 分级
一般级别:造成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
较大级别: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00万以上5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
重大级别: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5000万以上一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
特大级别:造成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者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一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自然灾害或者事故灾难
4.2 行动方案
4.2.1 初级反应
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所在村(村社区)除按程序报告外,必须立即启动本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力量进行抢险和救援。必须严格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体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大痕迹,物证等。
4.2.2 扩大应急
街道应急办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应急抢险救灾预案,报告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并开展救援指挥调度工作。指挥部指挥长根据事故现场情况报告和专家意见,确定行动方案,向各应急救援组织下达行动命令。
各应急救援组织接到街道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行动命令后,迅速组织好救援队伍、救援装备和物资赶赴事故发生地,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施救工作。
依靠本街道力量不能完成应急救援工作,由街道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向綦江区应急局请求支援。
4.2.3 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本《预案》分设十五类事故处理方案,每一类事故的现场处理根据各职能办公室的分工,在街道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职能办公室按照各自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各职能办公室的应急抢险救灾子预案,必须报街道应急办备案。针对辖区内存在的主要十四类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各职能办公室的分工如下:
1. 道路交通事故,由应急办负责;
2. 民用爆炸物品事故,由应急办负责;
3. 非煤矿山事故,由应急办负责;
4. 危险化学品事故,由应急办负责;
5. 水上交通事故,由应急办负责;
6. 电力事故,由城南供电所负责;
7. 企业火灾事故,由经发办负责;
8. 森林火灾灾害,由农服中心负责;
9. 干旱洪涝灾害,由农服中心负责;
10. 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由规建环办(国土所)负责;
11. 建筑安全事故,由规建环办负责;
12. 特种设备事故,由市场监管所负责;
13. 食品安全事故,由市场监管所负责;
14. 其他事故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由街道相关办公室配合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4.3应急装备和信号
承担应急抢险救灾相关办公室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范围,配备应急装备和器材。
应急电话规定:
1. 指挥部应急电话:48658700
2. 指挥部值班电话:48658700
4.4 应急救援机构的协调
街道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与本辖区机构之间、上级机构之间、相邻街镇之间的协调。
4.5 应急资源的管理与使用
本辖区内包括110、119、120,街道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和各企业、各村(社区)应急小分队等救援部门及社会救援力量的日常管理由各相关办公室负责,应急办收集汇总救援人员、队伍和设备设施器材的信息,建立《古南街道应急资源数据库》,事故发生后,由应急办向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提供。各应急资源由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紧急调用。
4.6 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后的恢复
应急救援处置结束,由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向受灾地区人民群众发布解除警戒令。在解警令发布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闯入警戒区。
5 应急保障
5.1 指挥决策保障
建立应急指挥支持系统。在信息综合集成,灾害评估的基础上,实现智能化和数据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5.2 信息保障
由应急办牵头,会同有关办公室着手建立灾害事故综合管理信息数据库,包括重大危险源信息、灾害环境信息、救援力量信息。
5.3 抢险救援队伍保障
民兵应急队伍是本街道综合性灾害的基本抢险救援队伍,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建和管理;各职能办公室积极组织引导和借助社会资源,建立各类社会性、群众性救灾队伍。
各类抢险救援队伍应合理布置和配置、配备各类先进救援装备、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制定各类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方案,并积极开展抢险专业技术能力培训和演练;以加强组织协同和各专业保障,提高队伍快速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应急抢险队伍战斗力的提高和完成抢险救援任务。
5.4 交通保障
发生较大、重大、特大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时,古南派出所负责交通管制。发生灾难灾害后,要及时对现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绿色通道”;道路设施受损的恢复由规建环办负责,迅速组织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良好状态。
紧急交通保障相关单位,必须全力以赴确保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的紧急输送,满足紧急处置工作需要。
5.5 医疗卫生保障
古南卫生院、区人民医院负责应急处理工作中医疗救护保障的组织实施。发生较大、重大、特大灾难灾害后,医疗救护队伍要迅速进入救灾现场,对伤员进行包扎、止血、固定等初步急救措施,稳定伤情,运出危险区后,转入各医院抢救和治疗。化学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的伤员应先安排进入相应的专业医院救治,要根据灾难灾害的特性和需要,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工作,严密组织实施。
按照“救死扶伤,以人为本”原则,专业队伍救治和群众卫生救护工作要于第一时间在现场展开。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形成包括预防控制系统、信息系统、公共应急控制系统、医疗救治系统、人才培养系统、卫生监督系统和社会支持系统,全面提高事故抢险应急救援卫生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5.6 治安保障
古南派出所负责应急处理工作中的治安保障,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实施治安保卫工作。
灾难灾害发生后,派出所、平安办立即在救灾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护秩序,必要时疏散受灾群众;对重要场所、目标和救灾设施加强警卫。
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确保紧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和救灾物资、装备免受人为破坏,社会秩序保持正常。
灾难灾害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管理,严防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5.7 物资保障
健全本街道救灾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应急办、民政办负责组织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紧急供应运输车辆的交通畅通保障由派出所负责,古南卫生院负责药品的储存、供应。紧急处理工作中救灾物资的调用,由指挥长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必要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动员和征集社会物资。
5.8 资金保障
设立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专项基金,由街道财政列支。各职能部门紧急处理工作所需资金,要继续按紧急状态保障原则预以保障。
5.9社会宣传与动员
民众安全知识的普及与培训。包括事故预防,应急常识、公共卫生与救护知识等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街道性的安全知识普及、培训活动。
5.10 应急预案的演练
街道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要不定期组织施救人员培训,从实际出发,针对我街道范围内可能发生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每年组织一次以上的疏散、撤离、事故救援模拟演习,以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办公室要迅速采取得力措施,救济救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由街道应急办牵头,其他相关办公室负责调查统计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指挥部和上级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三)应急办牵头,党政办、民政办配合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款物和接受、发放、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处理和焚化遇难者尸体。
(四)卫生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五)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按法定程序进行赔偿。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受伤害的人员,要给予相应的褒奖和抚恤。
(六)有关职能办公室要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认真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的规划,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恢复生产。
6.2 社会救助
(一)建立全街道事故救助基金,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业、单位和个人捐助。
(二)全街道救灾捐赠活动,根据受灾情况和灾民救济需求情况,由民政社会事务办统一组织实施。
6.3保险
(一)重视社会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强制高危行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二)大力推进各专业及辅助应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
(三)鼓励事故责任单位、保险公司和市民积极参与事故保险。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每3年修订评审一次,由应急办负责组织街道所属有关职能办公室参加。
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应急抢险救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街道给予嘉奖和奖励。
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对工作不力贻误战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查、严惩、严处。
7.3 预案制定和实施
本预案由古南街道应急办制定,街道办事处批准施行。本预案同样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的抢险救援工作。
7.4 预案生效日期
本预案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附件:古南街道应急联系电话
古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印发
附件
古南街道应急联系电话
序号 |
名称 |
电话号码 |
备注 |
1 |
古南街道办事处 |
023-48658700 |
|
2 |
党政办 |
023-48658709 |
|
3 |
党群办 |
023-48658806 |
|
4 |
农服中心 |
023-48658011 |
|
5 |
规建环办 |
023-48658770 |
|
6 |
文化中心 |
023-48658708 |
|
7 |
经发办 |
023-48658728 |
|
8 |
财政所 |
023-48658765 |
|
9 |
社保所 |
023-48658719 |
|
10 |
城乡管理中心 |
023-48658720 |
|
11 |
城管执法大队 |
023-48671521 |
|
12 |
人武办 |
023-48229551 |
|
13 |
民政办 |
023-48658523 |
|
14 |
应急办 |
023-48658301 |
|
15 |
平安办 |
023-48658301 |
|
16 |
新山村社区 |
023-48656302 |
|
17 |
遇仙桥社区 |
023-48651253 |
|
18 |
百步梯社区 |
023-48659008 |
|
19 |
文昌宫社区 |
023-48659152 |
|
20 |
沱湾社区 |
023-48661528 |
|
21 |
双桥社区 |
023-48645227 |
|
22 |
綦齿社区 |
023-48609986 |
|
23 |
飞鹅社区 |
023-48641965 |
|
24 |
长乐社区 |
023-48645009 |
|
25 |
北渡社区 |
023-48605049 |
|
26 |
农场社区 |
023-48661428 |
|
27 |
枣园社区 |
023-48671156 |
|
28 |
春光村 |
023-48641593 |
|
29 |
尖山村 |
023-48640850 |
|
30 |
两路村 |
023-48690203 |
|
31 |
清水村 |
023-48642651 |
|
32 |
名山村 |
023-48642651 |
|
33 |
连城村 |
023-48644699 |
|
34 |
宗德村 |
023-48605101 |
|
35 |
花坝村 |
023-48605209 |
|
36 |
南山村 |
023-48605239 |
|
37 |
蟠龙村 |
023-48605335 |
|
38 |
金桥村 |
023-486460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