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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532R/2026-00063
  • [ 发文字号 ]
  • 綦汛指〔2026〕1号
  • [ 主题分类 ]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0
  • [ 发布日期 ]
  • 2026-04-20

重庆市綦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全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预测,预计1914时到2020时,我区有一次强降雨天气过程,累计雨量5070毫米,局地雨量可达70~9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3050毫米。1914时到2008时,我区全部镇街有79级雷雨大风、局地有冰雹。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41909对我区启动防Ⅳ级应急响应,经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决定于20264191000分起,启动全区防汛IV级应急响应,现就响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轮强降雨过程,要严格落实“关键少数”坐镇指挥, 各镇街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在岗统筹调度,切实落实预警叫应、 避险转移和紧急管控等关键措施,确保“不死人、少伤人、少损 失”。

二、紧盯6小时、2小时预警信号和本地降雨实况,通过卫星叫应终端、应急广播、敲锣和敲门入户等方式确保“叫应叫醒”; 高风险区域要按照“提早、扩面、白天转”要求,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避险,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应转尽转。

三、开展部门检查、镇街巡查、点位排查,特别是加强对防 洪薄弱点、山洪危险区、病险水利工程、易涝积水点、危岩地灾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排查,督促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及时管控风险、排除隐患。

四、加强应急抢险救援准备,严防旱涝急转风险,视情前置 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做好高风险区域、重要点位带装巡逻 巡护,临灾及时有效开展先期救援处置,确保安全。

五、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和舆情管控,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同时,要抓住本轮降雨有利时机,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前提下做好蓄水保水工作,为后期 高温抗旱准备充足水源。

各镇街、各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防汛IV级应急响应的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启动本级、本部门应急响应,组织、 指挥、协调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有灾情、险情及时处置,及时报告。(电话:023-61271258 ,传真:023-61271200 )

                   重庆市綦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41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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