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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信息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532R/2025-0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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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19
- [ 发布日期 ]
- 2025-09-19
綦江文龙山予城小区“7·1”人员坠落窨井亡人事件调查报告
2025年7月1日20时20分许,綦江区文龙街道山予城小区窨井发生一起人员坠井事件,造成1人死亡。
受区政府安排,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区总工会、区住房城乡建委、文龙街道等单位派员组成綦江文龙山予城小区“7·1”人员坠落窨井亡人事件调查组,并邀请区检察院、区纪委监委机关派员参加。
事件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调查取证、查阅资料、综合分析,查明了事件经过、事件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件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针对事件原因及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件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
该事件是一起因金科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綦江分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綦江分公司”)未严格落实物业管理义务,对窨井盖的日常巡查、维护管理不到位引发的责任事件。
一、事件基本情况
(一)涉事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金科綦江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2****,类型:分公司,住所:重庆市綦江区******幢,分公司负责人:段*勇,成立日期:2018年1月26日,营业期限:2018年1月26日至永久;经营范围包括停车场管理服务、房屋中介、绿化养护、绿化物资配送、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家政服务等。
金科綦江分公司的物业管理业务以项目模式进行管理,目前在綦江辖区内共有爱琴海、山予城、御景江湾等3个物业管理项目。其中,本次事件属该公司山予城项目部管理,该项目部配备负责人1名,下设保洁部、客户中心、工程维修部、绿化部、协管部,在岗职工共57人。
(二)事件发生经过
2025年7月1日20时10分许,王*磊、周*琪、陶*同等5人在山予城小区1幢1单元边玩“捉迷藏”游戏。20时20分许,玩到最后一局时,王*磊藏入山予城小区1幢1单元楼边绿化带里,周*琪、陶*同也藏入距王*磊4m左右的绿化带里,躲了一会儿,王*磊说不耍了,然后王*磊向周*琪方向走,周*琪也向王*磊方向走,两人相距约2m时,周*琪看到王*磊摔了,然后听见“噗咚”一声,周*琪走过去看,看到一个井,就喊“王*磊掉井里了”。附近小孩娄*岩过来用手机电筒查看并拍照,周*琪和娄*岩大声喊“有人掉井里面了”,随后陶*同拨打了119,小区保安知晓后拨打了110报警。
(三)事件现场情况
涉事窨井位于山予城小区1幢1单元南侧绿化带内,窨井口距1幢南侧外墙3.7m,距绿化带南侧边缘1.2m,绿化植物高约1m,井口呈圆形,直径0.8m,有井盖(井盖为塑料和钢筋合成的轻质井盖),事发时井盖下方压有一根消防水带,井盖与井圈之间存在缝隙、闭合不严实。窨井深约12m,井内有积水,水深约3m,水面距井口高约9m,井底残留有纵横交错的钢筋。
涉事窨井经区住房城乡建委调阅重庆市綦江区城市建设档案中心资料核实,图纸上无涉事窨井。为进一步核实该井由来,对建设单位(重庆润庆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重庆新鲁班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重庆市德宜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调查。由于年代久远,被询问人员均不知道该井的由来。从现场情况看,该井在事发之前,设置有井圈和井盖进行安全防护,有水带从中引出,初步判定,该井曾为取水井。
(四)人员伤亡情况
事件致1人死亡,死者王*磊,男,13岁,家住綦江区**街道**小区**。
二、事件应急处置
(一)事件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5年7月1日20时27分,区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随即调派2辆消防车14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区应急局接119转警后,赓即向文龙街道通报情况并要求开展先期处置,随即协调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处置。20时30分,120指挥中心接到119转警电话,20时35分文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救护车,于20时45分到达急救现场。
(二)事件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20时37分,区消防救援力量到场,救援人员穿着防护装备,对井下人员进行救援。利用移动供气源,持续对井下注入新鲜空气。经现场勘查,井深超过常规作业深度、井内存在大量积水、井底钢筋结构复杂、井内氧气含量低,作业要求高,王*磊在窨井内水下约70cm处且被粗大钢筋穿刺胸颈,救援难度大。因救援切割点在水下较深位置,救援人员无法沉入水中开展剪切。为排除井内积水,现场依次尝试使用了三类水泵设备进行排水作业。由于水面距地面高度约9米,所用设备因吸水深度不足,无法实现有效抽排。救援人员随即使用水桶吊升方式开展排水作业。受作业空间狭窄、环境能见度低、操作难度大等客观条件限制,所有操作流程均以最大限度保障被困者及救援人员安全为前提谨慎实施。直到井内水位显著下降至可操作深度,救援人员利用破拆工具组,将钢筋剪断,于23时25分将王*磊救出。
(三)医疗救治和事件善后情况
1. 医疗救治情况
120到现场,因井深、狭小,医务人员不能下井底查看及施救。医务人员了解到有钢筋贯穿被困者胸部,被困者无呻吟、动弹等反应,救援人员摸被困者颈动脉无搏动。医务人员立即向120平台汇报,120平台指挥区人民医院胸外科做好现场救治指导,保持与现场密切沟通。胸外科值班医生及主任分别电话指导急救现场,需尽快切断钢筋,钢筋保留体内送医院救治。23时29分,消防救援人员将被困者救出送上救护车。医生现场检查被困者无生命征象,见一钢筋从左侧腋前线第6、7肋间穿入,从右侧斜方肌中部穿出。在救护车上,医生对患者采取呼吸道清理、上呼吸球囊通气等救治,23时40分送达区人民医院急诊科,继续抢救至7月2日00时20分,一直无生命迹象,告知患者家属同意后停止抢救,宣布其死亡。
- 事件善后情况
7月4日16时30分许,死者家属与金科綦江分公司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死者尸体于7月6日早晨6时下葬。
三、事件原因分析
事件直接原因是:王*磊行走踩踏上松动井盖,井盖发生倾斜坠入井内身亡。
(一)直接原因分析
因窨井口无防坠网,有消防水带穿过,致井盖未盖严实,存在缝隙,处于松动状态,王*磊行走踩踏上松动井盖时,井盖发生倾斜后坠入井内,导致本次事件发生。
(二)间接原因分析
金科綦江分公司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第三条第三项[[1]]和《重庆市窨井盖建设及维护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二项[[2]]规定严格落实物业管理义务,对窨井盖的日常巡查、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其未及时发现和处理窨井盖未盖严实问题。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通过调查,本次事件可以排除人为故意伤害、突发灾害等因素影响。
四、事件暴露的问题
(一)金科綦江分公司。一是对窨井盖的日常巡查、维护管理不到位。未按照《重庆市窨井盖建设及维护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二项要求,健全山予城小区窨井盖管理档案,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对山予城小区窨井盖的日常巡查、维护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窨井盖未盖严实问题。二是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对小区业主开展窨井盖安全宣传教育不够。
(二)文龙街道。履行属地责任不够,其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落实《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3]]有差距,存在指导和监督本辖区金科綦江分公司开展窨井盖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建立“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窨井管理档案物业管理活动不够的问题。
(三)区住房城乡建委。履行属事行业牵头作用发挥不够,履行对街镇物业管理工作指导不足,对物业企业物业管理活动监督检查不够。其物业管理所落实《重庆市窨井盖建设及维护管理规定》第五条[[4]]规定有差距,存在督促金科綦江分公司开展窨井盖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建立“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窨井管理档案工作不够的问题。
五、相关处理建议
(一)金科綦江分公司
金科綦江分公司,存在未严格落实《物业服务合同》第三条第三项和《重庆市窨井盖建设及维护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二项规定要求,健全山予城小区窨井盖管理档案,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对窨井盖的日常巡查、维护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处理窨井盖未盖严实问题。建议由区住房城乡建委依法进行处理;责成金科綦江分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前对事发窨井口进行封闭或回填处理,由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督促落实;并于2025年10月20日前将处理情况报事件调查组。
(二)文龙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
文龙街道社区事务服务中心落实《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有差距,存在指导和监督本辖区金科綦江分公司开展窨井盖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建立“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窨井管理档案物业管理活动不够问题。建议责成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向文龙街道办事处作书面检查,由文龙街道办事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处理情况报事件调查组。
(三)区住房城乡建委物业管理所
区住房城乡建委物业管理所落实《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5]]和《重庆市窨井盖建设及维护管理规定》第五条有差距,存在督促金科綦江分公司开展窨井盖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建立“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窨井管理档案工作不够问题。建议责成物业管理所向区住房城乡建委作书面检查,并由区住房城乡建委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处理情况报事件调查组。
六、事件整改和防范措施
为深刻吸取事件教训,切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件,针对金科綦江分公司及各监管单位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如下事件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一)严格落实物业管理责任
金科綦江分公司要严格落实物业管理责任,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 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好窨井盖、消防等公共设施定期巡查管理制度。制度要明确巡查标准、内容和责任人;窨井管理要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巡查要制定详细的巡查路线和记录表格,要求巡查人员对井盖的完整性、稳固性、周边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如实记录巡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安排维修人员进行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 加强物业工作人员的应急救援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中的应急处置能力。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在发生坠井等事件时的应急响应流程和各人员职责,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救援工作,并做好现场管制和负面信源管控,防止负面舆情传播。
3. 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物业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对业主提出的关于窨井盖等基础设施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登记、核实和处理。加强对小区业主防火、防坠井、防触电、防高空抛物等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安全宣传的精准性。
(二)强化指导监督职责
区住房城乡建委等有关部门和属地街镇要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职责,加强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一是按照《重庆市窨井盖建设及维护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相关单位对窨井盖的管理职责,以此为契机,举一反三,扎实开展窨井盖整治工作,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要督促窨井盖权属单位加强日常巡查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健全窨井盖管理档案,做到窨井口防坠网“应安尽安”。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要求,加强对小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物业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不严格履行物业管理责任的违法行为。三是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大防溺水、防高坠、防文体设施伤害等安全知识宣传,强化学生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綦江文龙山予城小区“7·1”人员坠落窨井
亡人事件调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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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山予城小区业主委员会与金科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主要内容为:······第三项:小区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水池、井、停车场、路灯等。
[[2]]第十条 窨井盖在日常管养中应主要遵循以下规定。
(一)权属单位应建立“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的管理档案,并按城市管理部门要求定期报送;
(二)权属单位应加强巡检,建立定期巡查机制,落实日常维护责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限时进行处理,并做好巡查维护工作日志;
[[3]]《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三款: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职责,指导和监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
[[4]]《重庆市窨井盖建设及维护管理规定》第五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督促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小区内窨井盖的日常巡查等工作。
[[5]]《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市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