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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信息
- [ 索引号 ]
- 11500222MB1603532R/2025-00098
- [ 发文字号 ]
- 綦防减救灾办〔2025〕2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7-10
重庆市綦江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终止全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预测:我区降雨减弱,未来三天,以阴天和分散阵雨为主,没有比较大的降雨过程,全区中小河流水势总体回落,无明显涨水过程。
根据《重庆市綦江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区防减救灾办会商研判,决定于2025年7月10日15时起,终止全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街镇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继续做好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做好蓄水保水工作,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如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区防减救灾办(电话:023-61271258,传真:023-61271200)。
重庆市綦江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0日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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