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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20093001221/2022-0006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统计 [ 体裁分类 ] 统计分析
[ 发布机构 ] 綦江区统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日期 ] 2020-04-26

重庆市綦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184号)、《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綦江府发〔201820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精心部署下,在区委、区政府的科学统筹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綦江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7月,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施崇刚同志担任组长的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由26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区各乡镇、街道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区政府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11日至430日,全区600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严格执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全面遵照《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组织实施方案》《重庆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等实施办法,有序开展普查工作。在方法运用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部门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全区各级普查机构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对外公布普查工作咨询电话和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调查登记期间,区级统计执法部门与区经普办联合组成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了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通过强有力的执法监督,维护了全区经济普查工作秩序。

六、确保数据质量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全区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市经普办组织开展了全市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在全区抽取了3个样本普查小区进行了全面核查。之后,綦江区接受了国家级事后质量抽查。

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9593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86.0%;从业人员19.6万人,增长11.2%;产业活动单位10809个,增长76.6%;个体经营户34527个。


重庆市綦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6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9593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4436个,增长86.0%;产业活动单位10809个,增加4689个,增长76.6%;个体经营户34527个(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9593  

100.0

企业法人

8141

84.9

机关、事业法人

599

6.2

社会团体

202

2.1

其他法人

651

6.8

二、产业活动单位

10809

100.0

第二产业

1481

13.7

第三产业

9328

86.3

三、个体经营户

34527

100.0

第二产业

2399

6.9

第三产业

32128

93.1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118个,占32.5%;住宿和餐饮业1174个,占12.2%;制造业921个,占9.6%。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7662个,占51.2%;住宿和餐饮业5081个,占14.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601个,占10.4%(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9593

100.0

34527

100.0

采矿业

54

0.6

13

0.04

制造业

921

9.6

1190

3.4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01

1.1

12

0.03

建筑业

319

3.3

1184

3.43

批发和零售业

3118

32.5

17662

51.1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77

5.0

3601

10.43

住宿和餐饮业

1174

12.2

5081

14.72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4

1.3

90

0.26

金融业

17

0.2

房地产业

179

1.9

14

0.0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18

7.5

435

1.2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18

2.3

73

0.2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7

0.7

12

0.0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35

4.5

2966

8.59

教育

303

3.2

41

0.12

卫生和社会工作

128

1.3

327

0.9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65

2.8

1812

5.2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920

9.6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2018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8141个,比2013年末增加4286个,增长111.2%。其中,内资企业占99.8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5%,外商投资企业占0.0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18%,私营企业占93.04%(详见表2-3)。

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8141  

100.0  

内资企业

8132

99.89

国有企业

15

0.18

集体企业

82

1.01

股份合作企业

7

0.09

联营企业

1

0.01

有限责任公司

357

4.39

股份有限公司

96

1.17

私营企业

7574

93.04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4

0.05

外商投资企业

5

0.06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9.6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1.97万人,增长11.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5.99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9.19万人,减少1.07万人,下降10.4%;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0.41万人,增加3.04万人,增长41.2%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4.32万人,占22.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94万人,占15%;建筑业2.58万人,占13.2%(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195958

59860

采矿业

20649

2215

制造业

43173

1454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327

675

建筑业

25779

3858

批发和零售业

19856

920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9387

3302

住宿和餐饮业

6389

403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80

213

金融业

1019

541

房地产业

7798

307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788

245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427

40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40

30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868

872

教育

9739

5579

卫生和社会工作

5367

371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198

61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1435

4166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不含金融业)资产总计1976.4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31.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68.1%。不含金融业的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050.7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34.9%,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65.1%

2018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810.6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64.8%,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35.2%(详见表2-5)。

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976.48

1050.75

810.64

采矿业

195.75

98.77

70.37

制造业

257.35

160.51

349.7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0.25

49.54

31.17

建筑业

98.76

57.59

73.83

批发和零售业

91.41

42.99

135.7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3.99

23.94

43.82

住宿和餐饮业

21.62

9.39

16.4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2

0.77

7.45

金融业

房地产业

209.42

172.47

37.3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9.93

49.17

12.7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00

1.05

2.1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73.02

312.90

20.6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52

1.29

2.64

教育

25.41

4.63

1.67

卫生和社会工作

23.10

10.19

3.17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32

0.83

1.63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13.26

54.61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按国务院经普办要求,金融业资产总计、负债合计和营业收入暂不发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和负债合计,由于汇总口径不一致,4号公报中包含了服务业分劈的三大运营商资产以及负债数据,所以数据差异较大。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重庆市綦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6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076个,比2013年末增长31.5%;从业人员66149人,比2013年末下降16.5%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072个,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个,占0.1%;外商投资企业3个,占0.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4个,占全部企业的0.4%;集体企业34个,占3.2%;私营企业981个,占91.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8%,外商投资企业占1.2%。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7%,集体企业占0.5%,私营企业占61.1%(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1076

66149

65360

441

318

115

23769

288

40410

19



789

内资企业

1072

国有企业

4

集体企业

34

股份合作企业

4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37

股份有限公司

9

私营企业

981

其他企业

3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外商投资企业

3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54个,制造业921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1个,分别占2.4%93.7%3.9%。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9.7%9.5%7.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31.2%,制造业66.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2.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8.8%11.8%6.0%(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个)

(人)

合 计

1076

66149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5

1903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3

45

非金属矿采选业

44

1558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1

6

其他采矿业

1

10

农副食品加工业

57

3682

食品制造业

35

632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66

2336

纺织业

16

180

纺织服装、服饰业

10

87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7

435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44

1044

家具制造业

24

335

造纸和纸制品业

8

982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5

530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7

184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1

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2

1030

医药制造业

4

574

化学纤维制造业

1

603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9

99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66

5453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

103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9

3312

金属制品业

73

2653

通用设备制造业

101

4823

专用设备制造业

29

1213

汽车制造业

122

949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3

1780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0

382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6

68

其他制造业

11

123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3

107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6

2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0

1339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8

38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3

608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营业收入

(亿元)

(亿元)

(亿元)

合 计

533.36

308.81

451.25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87.56

95.30

56.52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21

0.06

0.21

非金属矿采选业

7.88

3.38

13.55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08

0.02

0.04

其他采矿业

0.02

0.01

0.05

农副食品加工业

7.36

3.28

14.72

食品制造业

2.90

2.39

3.81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4.09

1.89

8.40

纺织业

1.24

0.45

0.91

纺织服装、服饰业

0.64

0.24

0.47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77

0.15

2.14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69

0.91

6.80

家具制造业

2.13

0.77

1.41

造纸和纸制品业

1.35

0.53

3.7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31

1.44

2.5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37

0.41

0.86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06

0.02

0.05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4.64

1.87

7.25

医药制造业

1.92

0.87

4.62

化学纤维制造业

0.33

0.17

1.46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96

2.44

8.78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3.58

17.10

53.2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68

0.16

0.44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90.95

70.62

110.35

金属制品业

17.28

12.32

15.44

通用设备制造业

26.44

17.00

22.11

专用设备制造业

6.43

3.30

5.60

汽车制造业

33.97

18.84

56.3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4.15

1.85

13.21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16

0.89

2.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0.64

0.20

0.36

其他制造业

0.51

0.13

0.57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73

0.24

1.66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07

0.02

0.15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66.19

44.58

24.70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86

2.25

4.34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9.21

2.71

2.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3.3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68.1%。负债合计308.8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51.25亿元(详见表3-3)。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石灰石◇

13405378

鲜、冷藏肉

5607

熟肉制品

7501

豆腐及豆制品

34800

复合调味品◇

7276

饮料酒◇

千升

2717

其中:◇白酒(折65度,商品量)

千升

1916

◇果酒及配制酒

千升

801

化纤长丝机织物

万米

107

鞋◆

万双

329

◆胶鞋

万双

329

家具◇

6004

其中:◇木质家具

6004

纸制品◇

81134

其中:◇瓦楞纸箱

81134

化学试剂

27418

塑料制品◇

54945

其中:◇塑料薄膜△

9528

◇日用塑料制品

1560

硅酸盐水泥熟料◇

999593

其中:◇窑外分解窑水泥熟料

999593

水泥◇

1264035

商品混凝土

立方米

919416

水泥混凝土预制构件

立方米

173554

万块

100716

建筑防水卷材及制品◇

平方米

19967785

其中:◇沥青和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平方米

4356674

隔热、隔音人造矿物材料及其制品

89770

钢化玻璃

平方米

482575

中空玻璃

平方米

1040672

纤维增强塑料制品

4028

耐火材料制品

38669

石墨及碳素制品

177526

十种有色金属◆

329787

其中:◆精炼铜(电解铜)

6445

◆镍

1153

◆原铝(电解铝)

322189

铝合金

130170

铜材

904

铝材◇

380500

钢结构

128057

金属丝◇

291132

弹簧

3498

发动机◇

千瓦

478619

◇摩托车用发动机

千瓦

478619

齿轮传动轴

万套

150

齿轮

33781

铸铁件

20099

铸钢件

6644

锻件

33042

粉末冶金零件

278

矿山专用设备◇

6902

摩托车整车◆

214351

其中:◆两轮摩托车

66647

◆三轮摩托车

147704

电力电缆

千米

19697

蓄电池◇

千伏安时

18420

自来水生产量

万立方米

2136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319个,从业人员2577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92.7%10.1%

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19个,占100%。其中,集体企业占0.6%,私营企业占81.5%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其中,集体企业占0.1%,私营企业占56.4%(详见表3-5)。

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19

25779

内资企业

319

25779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2

16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48

10040

股份有限公司

9

1194

私营企业

260

14529

其他内资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38.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2.5%,建筑安装业占6.6%,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2.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78.5%,土木工程建筑业占9.9%,建筑安装业占4.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7.1%(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19

25779

房屋建筑业

122

20249

土木工程建筑业

40

2549

建筑安装业

21

1161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136

182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8.13亿元,比2013年末减少51.3%。负债合计57.0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3.83亿元(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98.13

57.03

73.83

房屋建筑业

42.87

26.01

57.91

土木工程建筑业

47.91

27.14

7.96

建筑安装业

2.38

1.05

2.69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4.98

2.83

5.27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重庆市綦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6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3118个,从业人员1985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98.6%52.0%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2.0%,零售业占68.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8.2%,零售业占61.8%(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7%,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0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9%(详见表4-2)。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3118

19856

批发业

998

759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04

59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96

148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44

309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4

78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27

480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412

3078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15

803

贸易经纪与代理

16

65

其他批发业

70

705

零售业

2120

12262

综合零售

309

193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80

1843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53

118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11

54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24

756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197

199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69

111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470

240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07

480

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118

19856

内资企业

3117

19676

国有企业

2

100

集体企业

14

70

股份合作企业

1

31

有限责任公司

103

1270

股份有限公司

20

281

私营企业

2905

17615

其他企业

72

309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18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1.4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16.3%。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78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62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00.0%211.8%。负债合计42.9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5.76亿元(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914096.1

429921.8

1357556.9

批发业

477849.0

236756.3

693481.9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50855.6

26967.6

69490.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89344.6

48047.9

156803.6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5604.9

6633.5

21707.7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6220.9

2518.6

5206.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39251.6

25322.3

59332.8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90002.2

95192.0

263887.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51057.8

15978.9

87079.2

贸易经纪与代理

3876.8

1538.9

3242.5

其他批发业

31634.5

14556.5

26732.4

零售业

436247.1

193165.5

664075.0

综合零售

54554.6

25194.6

72899.0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61002.1

23745.0

78328.0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39689.6

18906.3

39852.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1968.5

9683.6

17949.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9320.5

9359.0

23720.1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80474.9

35470.4

212797.6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0877.5

17824.8

51852.8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01757.8

45605.8

150829.6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6601.7

7375.8

15846.0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477个,从业人员2938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9.7%35.7%(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77

29387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433

28443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1

2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7

4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30

526

邮政业

6

36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3.9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0.8%。负债合计23.9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82亿元(详见表4-5)。

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3.99

23.94

43.82


铁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业

45.34  

17.30  

39.88  


水上运输业


航空运输业


管道运输业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08  

0.04  

0.0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7.74  

6.45  

2.32  


邮政业

0.83  

0.15  

1.53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1174个,从业人员638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8.6%75.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3.2%,餐饮业占66.8%。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4.1%,餐饮业占65.9%(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9%,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7)。

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74

6389

住宿业

390

2181

旅游饭店

292

1728

一般旅馆

68

339

民宿服务

27

104

其他住宿业

3

10

餐饮业

784

4208

正餐服务

742

4032

快餐服务

9

47

饮料及冷饮服务

12

43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2

22

其他餐饮业

19

64


4-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74

6389

内资企业

1173

6381

集体企业

3

24

股份合作企业

1

4

有限责任公司

15

243

股份有限公司

3

19

私营企业

1150

6089

其他企业

1

2

外商投资企业

1

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6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57.3%。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22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0.4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89.6%318.4%。负债合计9.39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16.49亿元(详见表4-8)。

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216208.2

93886.4

164884.1

住宿业

112197.2

57434.2

54487.8

旅游饭店

84536.9

51985.7

43831.3

一般旅馆

26240.0

4940.1

8759.8

民宿服务

1225.4

355.6

1527.9

其他住宿业

194.9

152.8

368.8

餐饮业

104011.0

36452.2

110396.3

正餐服务

98466.8

34340.8

105707.1

快餐服务

1976.5

542.1

1553.4

饮料及冷饮服务

1127.7

492.4

915.7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249.0

169.6

335.1

其他餐饮业

2191.0

907.2

1885.0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23个,从业人员66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92.0%62.7%(详见表4-9)。

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23

667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6

17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25

35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2

295

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包含三大运营商綦江分公司,从业人员不包含三大运营商綦江分公司人员。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8%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4-10)。

4-1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合 计

123

667

内资企业

122

667

国有企业

1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4

14

股份有限公司

2

2

私营企业

115

65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

外商投资企业

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包含三大运营商綦江分公司,从业人员不包含三大运营商綦江分公司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5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1.3%。负债合计5.6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45亿元(详见表4-11)。

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1.52

5.67

7.45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9.73  

4.90  

5.6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34  

0.06  

1.1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45  

0.71  

0.70  






五、金融业

按国务院经普办要求,金融业数据暂不发布。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79个,比2013年末增长59.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0个,物业管理企业62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8个,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4%121.4%46.2%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7798人,比2013年末增长164.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517人,物业管理企业2468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52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3.8%130.7%128.6%(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79

7798

房地产开发经营

60

4517

物业管理

62

2468

房地产中介服务

38

528

房地产租赁经营

1

3

其他房地产业

18

28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209.42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43.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05.32亿元,物业管理企业2.65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59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下降44.3%,增长334.4%110.7%。负债合计172.4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34亿元(详见表4-15)。

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09.42

172.47

37.34


房地产开发经营

205.32

170.95

34.18


物业管理

2.65  

0.79  

1.71  


房地产中介服务

0.59  

0.17  

0.97  


房地产租赁经营

0.02  

0.02  


其他房地产业

0.83  

0.55  

0.46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715个,从业人员6785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32.6%111.6%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7.9%,商务服务业占82.1%。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6.5%,商务服务业占93.5%(详见表4-16)。

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15

6785

租赁业

128

438

商务服务业

587

634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详见表4-17)。

4-1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715

6785

内资企业

715

6785

国有企业

1

4

集体企业

1

3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42

1176

股份有限公司

14

1918

私营企业

651

3663

其他企业

6

2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9.93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67.3%。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6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18.68亿元。负债合计49.1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75亿元(详见表4-18)。

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19.93

49.17

12.75

租赁业

1.26  

0.56  

1.11  

商务服务业

118.68  

48.61  

11.64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重庆市綦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6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218个,从业人员1427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73个,从业人员118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4.4%和下降8.7%(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73

1182

研究和试验发展

5

32

专业技术服务业

97

86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71

287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外商投资企业占0.6%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8%,外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173

1182

内资企业

172

1180

国有企业

2

11

集体企业

18

38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1

1

有限责任公司

7

46

股份有限公司

5

18

私营企业

117

965

其他企业

22

10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1

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3.8%。负债合计0.9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5亿元(详见表5-3)。

表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2.22

0.95

2.15


研究和实验发展

0.10

0.04

0.08


专业技术服务业

1.35

0.48

1.57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0.77

0.43

0.50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64个,从业人员838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63个,从业人员83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72.7%27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73.02亿元,负债合计312.90亿元。其中,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673.0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91.3%,负债合计312.9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0.66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34个,从业人员185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07.8%60.2%(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34

1858

居民服务业

227

667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50

572

其他服务业

57

619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5-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434

1858

内资企业

434

1858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3

14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14

54

股份有限公司

4

33

私营企业

413

1757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85.7%。负债合计1.2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4亿元(详见表5-6)。

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51

1.29  

2.64  


居民服务业

1.15  

0.52  

1.06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00  

0.62  

1.10  


其他服务业

0.36  

0.14  

0.48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303个,从业人员9739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7.3%5.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65个,从业人员8461人,分别比2013年末减少21.4%8.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2亿元,比2013年增长184.8%。负债合计1.4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7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2.79亿元,比2013年增长81.6%。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8.02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28个,从业人员5367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56.1%26.6%。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7个,比2013年末下降50.7%,从业人员3818人,增长3.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6亿元,比2013年增长217.4%。负债合计1.7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7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0.14亿元,比2013年增长120.8%。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3.18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65个,从业人员1198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70.4%98.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2个,与2013年末持平,从业人员162人,下降21.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41亿元,比2013年增长811.5%。负债合计0.70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3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91亿元,比2013年增长42.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47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920个,比2013年末增长8.1%,从业人员11435人,增长26.4%。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2.64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本公报中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数、从业人员数采用服务业司统计口径;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法人单位数、从业人员数采用普查中心口径。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重庆市綦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6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綦江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9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9.7%。其中,新材料产业10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52.6%;生物产业3个,占15.7%;节能环保产业1个,占5.3%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綦江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0%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0.05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9.8%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10%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97个,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9.7%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0.13万人年。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5.54亿元;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1.4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23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55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3.21%

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R&D经费支出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亿元)

合 计

55421.6

1.48

采矿业

15499.6

2.82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4855.5

3.39

非金属矿采选业

644.1

0.58

制造业

39096.4

1.3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819.2

1.39

食品制造业

566

2.76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91.1

0.65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13.6

1.08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造纸和纸制品业

250

0.7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89.8

0.69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830.3

1.25

医药制造业

502.6

1.13

化学纤维制造业

117

0.8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203.1

1.5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887.6

1.17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9369.7

0.87

金属制品业

1051.2

0.94

通用设备制造业

6808.3

4.82

专用设备制造业

100

0.58

汽车制造业

8266.4

1.69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032.8

1.6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547.7

2.94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50

0.34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25.6

0.33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592.5

0.29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233.1

0.59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区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876个,其中规模以上7个,占0.8%;规模以下869个,占99.2%。从业人员4135人,资产总计126.86亿元。

2018年末,全区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 806个,从业人员3728人,资产总计125.5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65亿元。

2018年末,全区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70个,从业人员407人,资产总计1.34亿元,全年支出(费用)0.72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重庆市綦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重庆市綦江区统计局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6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分区域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文龙街道办事处3921个,占40.9%;古南街道办事处1488个,占15.5%;三江街道办事处2.66万个,占4.8%

按地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9593

100

10809

100

古南街道办事处

1488

15.5

1708

15.8

文龙街道办事处

3921

40.9

4427

41.0

三江街道办事处

459

4.8

505

4.7

石角镇

308

3.2

340

3.1

东溪镇

327

3.4

378

3.5

赶水镇

295

3.1

338

3.1

打通镇

395

4.1

470

4.3

石壕镇

415

4.3

453

4.2

永新镇

272

2.8

309

2.9

三角镇

141

1.5

164

1.5

隆盛镇

174

1.8

191

1.8

郭扶镇

253

2.6

271

2.5

篆塘镇

139

1.4

160

1.5

丁山镇

103

1.1

112

1.0

安稳镇

234

2.4

260

2.4

扶欢镇

188

2.0

206

1.9

永城镇

161

1.7

173

1.6

新盛镇

149

1.6

159

1.5

中峰镇

76

0.8

82

0.8

横山镇

95

1.0

103

1.0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文龙街道办事处8.1万人,占比41.3%;古南街道办事处4.43万人,占比22.6%;打通镇2.23万人,占比11.4%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195958

59860

古南街道办事处

44253

15327

文龙街道办事处

80958

24131

三江街道办事处

8960

2730

石角镇

9386

2150

东溪镇

2411

1171

赶水镇

4342

1816

打通镇

22335

3496

石壕镇

3357

1473

永新镇

3466

1322

三角镇

1927

630

隆盛镇

1816

639

郭扶镇

1705

863

篆塘镇

1232

570

丁山镇

778

270

安稳镇

1997

765

扶欢镇

1775

712

永城镇

2331

662

新盛镇

1591

525

中峰镇

483

210

横山镇

855

398


注释:

[1]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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