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綦委编〔2019〕105号文件,《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重庆市綦江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中心为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政策、标准。
2.组织实施城区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3.参与制定年度管线计划和管线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技术审查。
4.负责开展相关的地下市政和交通设施,以及综合管廊、停车场等功能设施工程档案信息化研究,并为其综合开发建设提供技术性服务。
5.组织开展城市排水防涝相关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
6.组织实施城区管线工程档案信息化利用工作。
7.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内设科室。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无。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801.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24.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76.64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204.1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204.1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801.20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3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37.2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46.3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42万元。上年结转276.6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204.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213.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01.20万元,上年结转276.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4.55万元,比2023年减少20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5万元,比2023年增加1.2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697.24万元,比2023年减少213.1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排水设施日常维护及綦江河泵站电费等项目经费拨款减少。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6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20.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无公车编制。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联系人: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财务科
联系方式:023-48678817。
重庆市綦江区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