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
2.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3.承担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
4.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特种及非特设备监督管理,开展本行业“三类”人员考核培训工作,协助监督检查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
6.协助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防雷工程质量。
7.协助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单位、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和安全生产行为。
8.负责处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投诉。
9.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内设科室。
(三)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无。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8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4.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20.9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38.1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84.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84.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2.4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5.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6.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9.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20.9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20.9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4.8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4.87万元,比2023年增加2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37万元,比2023年增加69.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7.5万元,比2023年减少48.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建设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特种设备委托检测、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建筑质量专家咨询服务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7.9万元,比2023年减少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比2023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67.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联系人:区住房城乡建委财务科,联系方式:023-48678817。
重庆市綦江区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