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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住房保障局关于2019年预算公开的补充说明

 

一、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比2018年减少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该项事务;公务接待费 5 万元,比2018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严格审批制度减少接待批次及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万元,比2018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新增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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