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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 索引号 ] | 115002227398230135/2025-0003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5-02-17 |
重庆市綦江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綦委编〔2024〕10号)精神,重庆市綦江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部署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对照“实战枢纽”定位,发挥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系统集成作用,是区委、区政府推进数字重庆建设落实落地的支撑系统,是公共安全、群体性事件、生产事故、重大舆情等任务、事件、事项高效处置的主阵地。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承接市级应用,建设区级特色应用,承担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领域迭代集成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领域上传下达、监测预 警、快速响应、评价问效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为实现平时保障城市高效运行、紧急突发事件高效协同处置提供支撑服务。
3.完成市级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下达的业务事项数字化任务,承担区级业务事项、事件梳理和数字化的事务性工作。
4.承担区级业务部门应用集成、业务贯通、按权责完成任务事件闭环处置等方面统筹协调的事务性工作。
5.指导基层治理中心建设。
6.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7.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綦江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主要承担面上监测、指挥、调度、评价等方面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不替代、不包揽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处置等具体工作。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按照设施运行、生产生活服务、生态景观、社会治理、应急动员、文明创建六大板块合理配置工作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可从有关部门、单位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采取常驻、轮驻等方式入驻中心办公。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平台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工作由区大数据发展局会同数字綦江公司负责。
(二)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綦委编〔2024〕10 号)精神,组建重庆市綦江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为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协调科、应用建设科、运行调度科、基础保障科4个科室。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2024年5月,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数字重庆建设工作部署,根据市委编委印发的《区县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机构设置工作方案》(渝委编委〔2024〕52 号),经区委编委研究同意,组建重庆市綦江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2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9.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2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80.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0.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9万元。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9.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9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运行,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保障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7万元,主要用于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等工作。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
重庆市綦江区数字化城市运行和治理中心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机构改革新设立单位,无上年年初预算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万元。我部门2025年项目支出没有区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我部门对2025年2个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台敏 联系方式:023-48663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