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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27398230135/2023-0002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綦江区政府办公室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0 |
重庆市綦江区电子政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按照《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19〕107号)文件精神,区电子政务中心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子政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化推广培训工作。
2.负责全区电子政务外网发展规划、管理维护、应用部署、网络资源分配、安全运维体系、电子认证等建设管理;负责全区各单位电子政务外网的接入服务、技术支持、技术培训工作。
3.负责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
4.负责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统筹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民生监察平台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内容管理由区监委负责)。负责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工作。
5.负责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APP“云上区县”报送、发布信息;负责区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系统信息的采编、审查、发布、指导工作。
6.负责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化办公系统建设,以及机关内部网络运维管理工作。
7.承办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交办的綦江区政务公开、政府公报编制发行及政务新媒体管理等工作。
8.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电子政务中心是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1)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电子政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綦委编〔2019〕107号)文件精神,组建重庆市綦江区电子政务中心,为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不再保留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区电子政务中心内设:规划发展科、网站管理科、应用服务科、安全运维科、政务公开科、指导促进科6个科室。
(三)本轮机构改革相关情况。
无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0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8.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81.06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083.2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5.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比2022年多1077.9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綦江区政府网站全新改版建设项目和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二期)2个项目结转。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609.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549.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0.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4.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2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083.2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079.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9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337.62万元,比2022年增加20.8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272.26万元,比2022年增加1062.40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主要是政策性增人增资,项目支出预算增加主要是增加了綦江区政府网站全新改版建设项目和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二期)2个项目结转。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9.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9.88万元,比2022年增加108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62万元,比2022年增加20.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17.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9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运行,增人增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保障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72.26万元,比2022年增加1062.4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綦江区政府网站全新改版建设项目和綦江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项目(二期)2个项目结转。主要用于区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维护,綦江区政府网站运维及改版建设,区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电子政务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5.10万元,比2022年减少0.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60万元,比2022年减少0.4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精神,公务接待支出只减不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08.76万元。我部门2023年项目支出没有区级及以上重点项目。我部门对2023年6个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台敏 联系方式:023-48663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