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
根据《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编〔2011〕33号)和《中共重庆市綦江区委关于重庆市綦江区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綦江委发〔2011〕1号)文件精神,设立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科室秘书一科、秘书二科、秘书三科、综合科(议案提案科)、调研科、信息科、党群科、机要科、行政科。根据綦编〔2012〕285号文件精神,设置下属事业单位綦江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根据綦编〔2015〕13号文件调整机构编制后,挂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值班室)(正处级)设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綦江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科室规范性文件审查科、行政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科。綦江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内设科室政务值班科、应急处置科。綦江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内设科室综合管理科、信息采编科、网站管理科、运行维护科(技术服务科)、政务公开科。
(二)单位主要职责
按照綦编〔2012〕225号文件,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能职责有: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区政府领导下,草拟区政府年度或阶段工作安排意见,提交区政府常务会或区长办公会审定,并协助组织实施。
2.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
3.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4.研究各镇人民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请示报告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各镇政府和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5.负责组织实施对区政府重大政策、重要文件、重大工作部署的调查研究,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6.负责向区政府提供反映政府工作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区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政务信息服务。
7.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市政府和区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及区政府领导报告。
8.负责组织办理区政府政务值班和区长公开电话、公开信箱工作,及时向区政府相关领导报告重要情况。
9.组织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议案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10.组织、指导、督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服务。
11.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管理。
12.负责组织、协调区政府组织的全区性重大活动。
13.负责区政府法制工作。
14.负责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
15.负责区政府电子政务工作。
16.承办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收入预算安排1431.1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431.1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下属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2015年结转10.2万元
(二)支出预算安排
2016年本单位全年支出预算安排1441.31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444.13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府办公室机关的工资、津补贴、保险、职工培训以及公用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03.18万元,主要对外宣传工作、行业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监督、经济协调发展、应急救灾工作、议案提案办理等常年性工作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专项业务活动178万元,主要用于经济形势分析调度会、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府全体会、政府公报的约稿编排印刷、专题调研工作、政府门户网站的维护、政务信息工作和法制建设工作等;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事业运行支出90.9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綦江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的工资、津补贴、职工培训以及公用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7.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死亡抚恤1.8万元,主要用于死亡退休人员的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3.医疗卫生支出
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医疗保险及行政离退休基本医疗保险;
医疗卫生—医疗保障—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
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公务员医疗补助11.8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及离退休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39.8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与其他区县业务往来、市级部门业务往来、街道镇的业务往来、上下级公务处理、同级其他部门公务办理等出具公函的公务接待;
(三)公车运行:全年预算34万元(不包含基本支出部分)。
(四)变化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区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不由本单位统筹安排,因此未有预算。
2.公务接待:2016年公务接待在2015年的基础上(2015年全年预算30万元)减少了6万元;
3.公车运行:因公车改革,2016年公车运行费34万元。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doc.doc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3日